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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场监管发布夏季餐饮食品安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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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南江远)8月4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夏季餐饮食品安全注意事项。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在外用餐时,一定要应选择到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就餐,并索要发票或收据,不光顾无证摊贩。进店时要主动扫码、测温、戴口罩,就餐时使用公筷和公勺,与其他顾客保持距离,尽量不在路边就餐,饭后及时戴好口罩,预防疾病传播和交叉传染。慎重选择凉菜冷食、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
网络订餐时,要选择有实体店、证照齐、距离近、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外卖平台订餐时,注意提醒平台实施“无接触”式配送,收到食物后及时食用,切勿长时间存放,必要时可对食物再次加热后方可食用。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居家饮食不要购买腐败变质及过期食品;不要采摘、购买和食用不认识或来历不明的野生菌类和有毒动植物,加工烹制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食用剩饭剩菜应烧熟煮透后方可食用。
消费者进餐后若出现呕吐、腹泻、发热等不适症状,一定要及时到医 疗机构就 医,并拨打12345市民热线进行投诉,注意保留可疑食品、呕吐物、腹泻物及消费票据、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
同时,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提醒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学校、幼儿园、农家乐、建筑工地、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要重点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严格把控食品加工制作关键环节;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严禁采购、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消毒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同时向监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