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首次,2个重点外卖平台企业党支部在西安成立;陕西首个市级快递物流行业党委落地安康;宝鸡首批外卖骑手党群服务站揭牌;渭南市探索建立首个“红色速递”党建品牌实践点 ,组建“渭小 哥志愿 服务队”…… 近年来,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业态加速发展,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网红达人……一大批新就业群体像勤劳的小蜜蜂一样穿梭在城市大街小巷,成为助力城乡发展、服务群众生活的一支重要力量。 哪里有党员,党的工作触角就要延伸到哪里。陕西各地不断探索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新路径,加强新就业人群团结凝聚,引导新就业群体深度融入城市基层治理,形成了一批党建品牌,推动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破题增效。 抓覆盖让流动党员找到“家” “党组织成立了,我们抖音电商党员有了自己的‘家’”……6 月30日,宝鸡市渭滨区党建引领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暨抖音电商直播基地党支部揭牌成立。活动现场,党员代表纷纷表达心声。 找到组织就相当于找到“家”,学习、发挥作用都有了方向。这是每天都在路上、在“云”上的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网约车司机、“网红”等的共同感受。 5月31日,渭南市首家外卖配送企业——陕西乐趣本地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揭牌。当日,党支部开展首次主题党日活动,大家纷纷表示,从中感受到了“家”的温暖与关怀。 6 月27日,“饿了么”西安分公司、(美团)西安分公司两家重点外卖平台党支部成立。在揭牌仪式上,“饿了么”西安分公司以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为主体的先锋服务队成立。 优服务“红色驿站”串起“关爱网络” “等驾坡街道高谦门诊‘雁翔’小哥能量补给站专门为我们开通核酸检测绿色通道,不但不用排队,还可以免费检测,给我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美团外卖送餐员田启超告诉记者,“雁翔”小哥能量补给站现在在小哥中大受欢迎,大家都对这一贴心举措交口称赞。 西安市雁塔区积极探索两新组织与城中村结对共建,以外卖送餐员、快递员出入频次较高区域为重点,打造“雁翔”小哥能量补给站。补给站充分利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现有场地,配置了饮水机、空调、医药箱、充电器、桌椅等物资,为小哥们提供了一个可纳凉、休息和补充能量的场所。 促融入构建“双向奔赴”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今年5月,西安市莲湖区探索推行“城市社区观察员”机制,将服务意识和公益意识强的优秀快递员、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聘用为“城市社区观察员”,引导他们在送餐送物、接送乘客途中发现城市角落、背街小巷等存在的问题,通过微信小程序上报至区“民呼我行调度中心”,后台工作人员根据反映问题类型,及时派件至相关部门处理,提高城市基层治理精细化水平。 为了引导新就业群体关注民生“琐事”,商洛市组织1100多名快递、送餐人员到社区报到备案,组建志愿服务队、文明宣传队20余个,使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成为城市基层治理的新生力量。 渭南市临渭区结合网络配送行业覆盖面广、流动性强的特点,通过街道社区聘任“兼职网格员”的形式,鼓励快递员、外卖员积极参与城市基层治理,推动实现“双向服务”…… 越来越多的快递外卖员、网约车司机发挥熟悉地情人情的优势,担当起“民情前哨”;越来越多新就业群体到街道社区报到,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在疫情防控、社区环境整治、安全隐患排查等方面献计出力……通过深度参与城市治理,他们融入感不断增强,由旁观者逐渐转变为参与者,推动形成了“双向奔赴”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断壮大着城市基层治理的工作力量。 (刘居星)
本报讯(吕扬)第二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全国赛闭幕式暨总结会日前在西安交通大学召开。陕西获一等奖8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3项,一等奖获奖数量居全国第一。 本届大赛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指导、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主办,西安交通大学承办,主题为“推动教学创新 培养一流人才”,旨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和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打造高校教学改革风向标。 第二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于 2021年10 月29日启动。全国31个赛区 1195 所高校的 18407 名 教师 参加 省赛 ,覆盖 13 个学 科门类。最终,267所高校 1462 人参加本届全国赛,205门课程入围现场评审。与首届大赛相比,本次大赛国赛阶段规模翻了一番,参赛高校增长67.9%,参赛教师数量增长近4 倍,规模及影响力显著提高。42 位专家经过 2 天的现场评审,评出一等奖63门课程、二等奖142 门课程、三等奖201 门课程。25 个单位获优秀组织奖。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将对我国高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编辑部: 我是北京某公司的员工,因生育二孩向公司申请98 天的产假,公司批准同意。在产假休到第96天时,我又依据北京市有关延长女职工产假的规定向公司申请60天的延长产假,公司明确表示不同意,并要求我按时返岗。我认为自己有权再休60 天的产假,因此未返岗。不料,半个月后,公司竟然以我旷工多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通知我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让我尽快办理离职手续。 请问,公司解雇我的决定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读者 徐某 徐某读者: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9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60日,男方享受陪产假15日。男女双方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将其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工资不得降低;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女方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 本案中,你在休完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后,有权向公司提出再休60天的延长产假,公司应当同意。也就是说,你应当享受158天的产假。公司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时,你仍处于法定延长产假期内,因此,公司以你旷工违纪为由决定解除劳动合同,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据此,你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双方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给相当于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如果 公 司拒 绝 的话,你应及时申请劳动 仲 裁或 者 诉讼。 (潘家永)
本报讯(任奢)8月2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第一届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媒体通气会,介绍大赛赛程时间、赛制安排、参赛条件和奖励政策等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据悉,第一届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秦创原博士后创新成果转化高端论坛以“才聚秦创原·博创新未来”为主题,将充分发挥以赛育才引才、以赛荐才、以赛聚才的积极作用,致力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更宽维度上为博士后青年人才搭建融合交流平台、畅通创新创业渠道。 该赛事是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指导下,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主办,西咸新区管委会、西安交通大学承办的博士后创新创业重要活动。将聚焦全球博士后人才,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创业赛事,激发博士后科研转化活力。 在时间安排上,大赛自7月至10月下旬结束,持续4个月时间。其中,创新赛、创业赛报名时间从8月5日起至9月15日截止,海外邀请赛报名时间于9月20日截止。揭榜领题赛于9月30日结束参赛应征。总决赛拟于10月下旬进行。 在赛制安排上,第一届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秦创原博士后创新成果转化高端论坛,设立创新赛、创业赛、揭榜领题赛、海外邀请赛四个组别。创新赛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工程、陕西省其他重点产业领域等6个专业赛道。创业赛、揭榜领题赛和海外邀请赛组别不划分专业领域。 在奖项设置上,创新赛、创业赛设置金奖、银奖、铜奖及优胜奖。金奖、银奖、铜奖分别奖励5万、3万、1万元。海外邀请赛和揭榜领题赛组别,颁发荣誉奖及优胜奖若干;对省内获奖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陕西省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创新赛、创业赛获金奖博士后人员,优先推荐申报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纳入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范畴;获金奖博士后可破格晋升为高一级职称,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用。获奖项目优先支持入驻“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园”,对入驻项目给予入驻、空间、研发、金融、人才居住、人才留用等6个方面的支持。
据教育部统计,2022年全国高校毕 业生人数预计有1076万人,比2021 年增长167万人,规模和增量均创历史新高。同时,行业形势变化加之疫情影响,也扩大了待业求职的群体。在此背景下,已在国内发展数年的简历修改师再次进入公众视野。有简历修改师自诩有十年人事工作经验,而一位顾客花费300元请其修改简历,发现修订版的简历只是“套了一个新模板”,内容则“几乎没有多大变化”。 简历修改师,顾名思义,就是对求职者的简历进行修改、优化,以敲开用人单位的大门,提高求职成功率。对于一些缺乏求职经验的求职者来说,请人修改、优化简历属于正常的市场需求。但是,必须警惕简历修改师变为简历虚构师,对简历进行过度包装。每个求职者都必须明确,一份打动用人单位的简历,不是靠写出来的,而是需要自己有亲身经历、体验;虚构、夸大的简历,不但无助于获得岗位,还可能留下不诚信的污点。 撰写、投递简历是求职的第一关。总体看来,有不少求职者的简历制作,确实存在问题,格式不规范,内容泛泛而谈,缺乏个性与针对性。不同用人单位的招聘岗位不同、招聘标准不同,求职者应该分析用人单位的招聘要求,有针对性地制作简历,向用人单位展示自己胜任这一职位的核心竞争能力。 一份好的简历,应具备三性:个性、真实性、针对性。个性是指求职者的个性、特长;真实性是指必须客观、真实,不能虚构、编造;针对性是要有的放矢,切中用人单位的需求。其中,个性是基础,但遗憾的是,很多求职者没有个性、特长,于是就难以制作出一份好的简历。 简历的真实性对求职也十分重要,因为简历只是求职的第一关,接下来还有笔试、面试等诸多环节。求职者即便依靠“美化”后的简历获得笔试、面试的机会,但是,如果简历不真实,迟早是会露馅的,不但不能获得聘用,还会因弄虚作假,被用人单位列入黑名单。 对于简历修改师这一新兴职业,需要理性认识。在求职市场上,总会有少部分求职者会有请人撰写、修改简历的需求,这也是随社会发展必然会出现的需求。要避免简历修改师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人才市场,应对这一新兴职业加以规范,明确职业标准,对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进行专业鉴定、评价。 求职者选择简历修改师,也要有合理的期待,不能轻信简历修改师的承诺。包括“保过承诺”,这不过是营销的噱头,有的是赚概率钱,不过就退款;有的则是只管入围笔试或面试环节,至于接下来是否会被录用,还是要靠求职者自己。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求职者要对自己的能力进行客观评估,要有理性的求职规划,不要过度夸大、迷信简历的作用。 据报道,除了社会人员,还有高校毕业生找简历修改师优化简历,社会人员由于没有接受过就业指导,找简历修改师可以理解。而高校毕业生找简历修改师优化简历,则暴露出高校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不足。就业指导与服务课的老师应指导学生如何撰写简历,并帮助学生修改简历,这也是高校进行个性化就业指导服务的基本工作。如果高校毕业生为如何制作一份好的简历而烦恼,那无非有两个原因,一是他的求学经历乏善可陈,没有什么可向用人单位展示的;二是学校没有开展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或是该工作执行不到位。这是需要学生和学校共同反思的。
铁路职工对钢轨焊缝进行冷打磨。 今年暑运拉开大幕以来,在宝中铁路宝鸡至平凉段,宝鸡工务段的铁路人,利用连续30个“天窗”,在凌晨时分对管内宝中线轨道、道岔等工务设备进行全面集中整修,为这条沟通西北与东部的大动脉“脱胎换骨”,进一步释放运能、提高运输效率和旅客出行体验,为暑运期间的行车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晁振刚 摄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依法享有用工管理权和自主权,同时劳动合同法赋予了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依法行使解除权时,应当在实体上和程序上均符合法律规定。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用人单位因解除程序存在瑕疵,从而导致解除行为违法。 合法辞退要上“会”,绕过工会不可取 刘先生曾是某建筑公司采购部副部长,2018年4月因工作岗位调动与主管领导发生分歧,自4月23日起向公司请病假。此后,刘先生陆续向建筑公司提交4份病假证明,载明病情均为心律不齐,建议休息治疗,刘先生休假至2018年5月底。 2018年6月初,建筑公司人事部门员工发现刘先生提交病假证明中的主任医师系妇产科医生,遂向医院核实病假证明真伪,医院答复病假证明均非该医院出具。2018年6月4日,建筑公司向刘先生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原因为:刘先生自2018年4月23日起一直未到岗上班,经过核实其提交的病假证明是伪造假条,根据员工手册第11条假期管理要求及第4 条考勤制度相关规定,其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刘先生主张建筑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未通知工会;建筑公司认可该公司已建立工会组织,但主张该公司系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求工会意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劳动者可依法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劳动者因患病需要休病假的,应当由就诊医院出具正式的诊断证明书或病假证明书,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依据劳动者病情酌情确定病假期间。 该案中,刘先生所提交的病假证明均为虚假证明,建筑公司以此为由与刘先生解除劳动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之规定。但是,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理应事先通知工会,否则仍属于违法解除行为。法院最终判决建筑公司应向刘先生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5.4万元。 法官释法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47条之规定,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见,即使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仍应事先通知工会组织,否则将因解除程序存在瑕疵承担支付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同一违纪行为,二次处罚要不得 陈先生曾系某运输公司员工,担任生产辅助工,工作内容包括操作吊车、设备运行等。2020年9月,运输公司作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内容载明:“陈先生……您于2020年7月24日在工作岗位中严重违反《吊车安全操作规程》导致恶劣影响。根据劳动合同第7条,您已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现依据劳动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于2020年9月30日对您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 就解除的具体理由一节,运输公司主张陈先生在2020年7月24日违反操作手册,导致操作吊车时出现剐蹭事故。该公司在进行第三季度安全事故评查的过程中,评查委员会一致认为陈先生在工作中因个人疏忽出现剐蹭事故,导致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按照员工手册规定可以给予辞退处理。陈先生认可上述违规行为,但主张公司已经对其作出扣除500元绩效工资、吊销3个月吊车本的处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运输公司已在关于 7月安全生产活动的奖惩通报中就陈先生吊车作业违规行为作出扣罚绩效、吊销吊车本的处罚,故运输公司再行以此为由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存在严重程序瑕疵,属于违法解除,法院最终判决运输公司向陈先生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9万元。 法官释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员工手册、安全生产规范、考勤管理规范等内部管理文件形式制定,并在用人单位内部公示实施。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尊重用人单位用工管理权的行使,对合法合理的企业管理规范的效力亦予以确认。用人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相应管理规范包括奖惩规定,但即使对违纪行为规定有不同程度处罚措施,对同一违纪行为用人单位作出处理决定后,不得再行作出二次处罚处理。 (马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