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 记者30日从应急管理部获悉,财政部、应急管理部近日安排下拨2021至2022年度中央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51.98亿元,用于支持和帮助受灾地区统筹做好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针对部分省份冬春救助任务较重的实际,应急管理部、财政部提前印发通知,组织指导各地认真开展调查摸底,精准统计上报救助需求,扎实有序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确保资金尽早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保障受灾群众温暖过冬。
本报讯(记者 臧慧 实习记者 骆红燕)11月30日,西安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推进会召开。西安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组长韩松出席并讲话。 西安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秘书长陈长春,市委副秘书长李智平,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王军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薛振虎主持会议。 会议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安排部署西安市产改工作,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韩松指出,要充分认清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意义,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推进改革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聚焦新形势新任务,强化思想引领,引导产业工人听党话跟党走。聚焦短板不足,进一步强化素质提升,培养更多高技能高素质的产业工人。聚焦新期待新需求,进一步强化权益维护,健全党政主导的维权服务机制,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韩松强调,要注重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形成合力,努力推动全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走深走实。各区县党委政府要把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通盘考虑整体部署,定期召开常委会,研究产改工作。各级工会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改革任务和责任分工,加强协调,确保改革工作落到实处。突出试点任务试点作用,推动西安市改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努力打造西安样板。 薛振虎要求,各区县、产业、开发区工会要把会议精神迅速向同级党委汇报,认真学习陕西省委书记刘国中的批示精神和市委的要求。各成 员单位要根据 产改的目标 任务,结合各自的职能职责,抓好协调落实;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实践,精心研究制定试点方案;带头推动产改工作,争取试出经验、试出成果,为全市产改工作创出新路子。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督查考核,将产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要定目标、定责任、定措施。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把全市常态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奋力谱写西安新时代追赶超越和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上,陈长春传达了陕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国中在省总工会《全国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经验交流会主要精神和我省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基本情况的报告》上的批示精神。王军通报西安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 3家单位作交流发言。 为全面掌握西安市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广泛听取一线产业工人意见建议,西安建立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队伍,特聘请100名产业工人作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评价员。推进会上,与会领导为8名职工评价员代表颁发聘任证书。 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分管工会领导;各产业工会、各单列单位工会主要负责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单位主要负责人;职工评价员代表等参会。 会后,与会人员到西安市劳模精神展示馆、西安市职工示范书屋实地参观交流。
本报讯 (记者 唐 玉洁 实习记者 刘张念子)11 月 30 日,西安市司 法局,市总工会等单位,联合举办了宪法宣传进企业示范活动,这是西安市 2021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一。 当天宪法宣传活动走进了西安市热力集团太华供热公司,为企业职工送去了精彩的法治文艺演出。音乐快板《宪法记心中》、情 景 剧《普 法 劝导 在 西安》、小品《防诈骗》、舞蹈《宪法颂》等节目,将法律知识与多种文艺形式融合,让普法学习变得有趣更易懂,赢得职工的阵阵掌声。 “这场近距离的普法太棒了,生动有趣,说的都是我们身边事,一看就懂,一听就明白。”职工小王说,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不管是工作还是生活,他都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遇事合法维权。 当天,西安市总工会副 主席冯增 权出席活 动并致辞。他指出,引领职工 群众 听党话跟党走 是工会组织的政治责任,在职 工中开展 法治宣传 活动 ,是工 会 组 织引 领 职工,提升职工素质,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会,依法维权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工会要积极推进法治宣 传 教育 进 企 业、进 班组、进车间。广大职工要学 法 懂法 ,做 到尊 法 守法,知法用法,不断增强宪 法 意识 ,弘 扬宪 法 精神,在工作、生活中,积极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推动者,在推动西安高质量发展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作出应有的贡献。 现场,与会领导为10家企业代表捐赠了“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法规政策汇编。市总工会设立了普法宣传台,为职工送去《宪法》《合同法》《工会法》《工伤保险条例》读本等宣传资料。市律师协会邀请多家律所律师,为企业职工讲解与自身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解答职工的困惑,培养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的意识。 据了解,即日起至12月底,市总工会将在全市工会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宪法进企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治护航行动”和“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宪法进企业、宪法进社区、宪法进机关、线上法律宣传和赠送工会普法宣传书籍等方式,让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11月27日,西安市灞桥区总工会特邀中国 书法 家协会 会员、陕西省青年书协副主席、陕西省职工书协副主席杨小琪走进职工空间,与 20 多名书法爱好者展开了一场书法沙龙,共同品鉴书法作品。 沙龙现场气氛热烈,大家纷纷拿出作品展示,无论是新秀练笔,还是名家展艺,杨老师对每位职工的作品 提出 了中肯 意见。大家一起交流探讨,以字会友,分享心得和收获,体验来自中国 书法 的独特 魅力。 通讯员 魏振
据人民网 11月29日,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共同举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报告会”暨2021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在京举行。 这是我国第四次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据悉,今年的“宪法宣传周”活动将采用“主场活动+专题活动+主题日”方式进行。主场活动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报告会、国家宪法日座谈会等;主题日活动共7场,分别为宪法进农村、宪法进社区、宪法进校园、宪法进机关、宪法进企业、宪法进军营、宪法进网络等;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依托西柏坡纪念馆、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等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河北、陕西、浙江、江西等地将组织开展传承红色法治基因专题宣传活动。 此外,各地各部门还策划组织了一系列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北京市将开展“迎接冬奥,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邀请运动员作为形象大使,联动开展普法宣传;上海市将推出地铁“宪法主题专列”,通过地铁网络推动宪法知识入脑入心;江苏省将借助宪法公园、宪法广场、宪法长廊等上百个宪法宣传专区,开展宪法宣誓、青少年成人礼等互动体验活动。
中新社北京11月29日电(记者 高凯)中国教育部日前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据了解,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于1993年修订,1994年起施行。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其中第26条提到,要研究修订教师法。 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包含9章共57条内容,对教师的职责使命、管理体制、基本权利、义务、准入资格等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征求意见稿明确,教师的基本权利包括对学生进行表扬、奖励、批评以及教育惩戒。草案还提出,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在履行职责时,应当注重保护未成年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制止学生欺凌和其他有害于学生的行为;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或者学生伤害事故,应当积极保护、救助学生;应当与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相互配合,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促进家校协同育人。 征求意见稿对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学位提出了较以往更高的要求。 征求意见稿要求,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或者其他相关专业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学校师范专业本科或者其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硕士研究生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此前的《教师法》相应要求为: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据悉,本次《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
本报讯(宗禾)近日,记者从陕西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陕西省印发今冬明春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若干措施,从天然气、电力等方面,确保能源安全保供,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天然气保供:严控大规模新增农村“煤改气” 陕西省将深挖增产增供潜力,上游供气企业要严格落实已签订合同资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满负荷生产,进一步释放增产潜力,做好高峰用气保障。 在落实“煤改气”保障方面,各市(区)要及时将“煤改气”补贴落实到位,精准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取暖补助力度。要按照“以气定改”原则,除列入计划和正在实施的“煤改气”项目外,严控大规模新增农村“煤改气”,有序推进工业用气项目,严禁车辆油改气。 对未完成改造通气的“煤改气”用户,采暖季期间可利用原有供暖设施继续取暖。对今年新改造尚不具备安全稳定通气条件或尚未经过一年实际运行检验的“煤改气”用户,严禁拆除原有供暖设施,确保群众安全取暖。 此外,各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做好供暖季天然气价格监测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天然气市场秩序,严查严处民生用气倒卖挪用问题,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 电力热力保供:稳妥推进“煤改电”清洁取暖 陕西省将全力以赴保障发电供热机组可靠运行,支持企业正常供暖供能。各发电企业要切实承担保供主体责任,科学做好燃料储备,尽快将存煤可用天数提升到20天以上,存煤15天以下电厂动态清零。 同时,千方百计保障全社会用电秩序稳定各,遏制高耗能行业的低水平企业不合理、无序用能,尽快将高耗能行业低水平企业的能效改造提升到行业基准水平以上,力争达到标杆水平;对于能效低于本行业基准水平且未能按期改造提升的项目,坚决限制用能,坚决淘汰;要全力做好符合节能减排、绿色环保要求企业的电力热力保障。 确保电采暖用户可靠稳定供电,稳妥推进“煤改电”清洁取暖工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要加强配电设备巡检,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多措并举做好电采暖供电保障服务,建立健全“煤改电”投诉督办机制,对涉及“煤改电”的各类工单急事急办、挂牌督办,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人民群众减轻取暖负担。 煤炭保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条件接管弃供问题 各市(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群众采暖用煤保障工作负总责,要推动符合条件的临时停产煤矿尽快复工复产,出现停产的煤矿要及时报告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不力出现明显减产的地市和企业进行约谈、通报。 抓紧对本地区冬季采暖用煤情况开展全面摸排,逐户详细了解采暖情况,对排查出的薄弱环节和短板,逐一建立整改台账,逐条整改,限时解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对所有供热企业派出协调服务工作组,帮助解决问题,一旦出现弃供问题,要无条件临时接管,确保不影响群众取暖。 对因工作不力、各项能源保供措施执行不到位,发生居民用电、用气停供限供的地市和企业严肃问责。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作为今年国有企业考核的主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