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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东抗日根据地的“廉洁政治”(一)
《浙东敌后临时行政委员会施政纲领》,该纲领第五条明确提出了“厉行廉洁政治”。(浙江省档案馆供图)浙江省档案馆珍藏着一份1944年拟定的《浙东敌后临时行政委员会施政纲领(草案)》,这是抗战时期浙东抗日根据地留存下来的革命文物。该纲领明确提出“厉行廉洁政治”,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在烽火连天的艰苦环境中打造廉洁政府的决心。
“廉洁政治”写入根据地施政纲领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团结人民群众,在对日斗争中愈战愈勇、愈战愈强。1940年 2 月,中共中央明确提出了近期目标,要“将整个华北直至皖南江南打成一片,化为民主的抗日根据地”。我党领导的抗日武装迅速向江南发展。
1943年12月29日,正值抗日战争从战略相持转向战略反攻阶段,中共中央华中局指示浙东区委:“成立浙东敌后临时行政委员会是迫切需要的。但要以坚持敌后抗战,实行民主,推进敌后抗战文化教育,发展工商农业以及改善人民生活等作为号召。”1944年1月15日,浙东敌后临时代表会议在四明山茭湖村召开,与会代表包括工、农、商、学等在内的当地各界人士和地方士绅。会上成立了浙东敌后临时行政委员会,推选连柏生为主席,并颁布了《浙东敌后临时行政委员会施政纲领(草案)》。
1945年 1月,中共浙东区委将《浙东地区施政纲领》递交浙东敌后临时各界代表大会通过。同年8月,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新四军浙东纵队随后奉命北撤,开赴苏北,这也意味着浙东抗战的结束。
从浙东抗战时期的具体实践来看,这个以敌后临时行政委员会名义颁布的施政纲领,对确立党在浙东根据地的领导地位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浙东敌后临时行政委员会施政纲领》明确了抗战时期根据地民主建权、发展生产、加强财政经济建设、保障部队供给和促进文化教育事业等方面20项条款。其中第五条明确提出:“厉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
《浙东敌后临时行政委员会施政纲领》作为浙东地区第一个真正的民主施政纲领,在进一步巩固浙东抗日武装、壮大敌后抗战力量、促进根据地政治经济和社会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与《浙东地区施政纲领》一起,也为中共浙东区委带领浙东抗日武装和人民取得战争的最终胜利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