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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张彦刚) 实施强师计划,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促进全省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3月30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近日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今年拟评选命名省级教学能手800名左右。 据悉,全省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对象和范围确定为: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师和各级教科研部门教研员,重点是教学一线教师。要求参加省教学能手评选人员应获得市级教学能手及以上称号,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教龄满5年,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科目设置确定参评学科,讲课内容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最新学科课程标准执行。参评人选按序参加抽题、备课、讲课、反思、答辩,专家组对其进行综合评价,按比例确定推荐人选,经同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2021年陕西评选继续使用“陕西省教学能手评选抽签系统”,该系统及试题库供各市县免费使用。市级评选应在6月15日前完成。省级评选拟定7月中上旬举行,具体的评选安排要求可登录陕西省教育厅网站查询。 陕西明确,授予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将颁发荣誉证书。各地、各校要负责在绩效工资中设立教学能手津贴,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按月发放;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标准;同时具备多个称号按最高标准发放。省级教学能手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时优先晋职,并免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各地将为教学能手发挥骨干作用,发挥其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鼓励教学能手到乡村学校任教交流或定点帮扶。 教学能手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5年为一个使用考核周期,由所在单位结合单位年度考核进行个人年度考核,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对任期满5年的教学能手实行周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继续享受相关称号和待遇的依据。 获得教学能手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和荣誉的,原则上应在本县区服务至少三年方可流动。对三年服务期内,未经组织批准,私自流动(含辞职)或被县域外学校聘用的教学能手,取消相关政府待遇,取消其参与各级组织的评审评优督导及教师资格考试考官资格,终止其骨干培养与晋级资格;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恶意从边远地区或乡村学校“挖取”人才的,将停止聘用学校评优资格,包括各级师德先进、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评选、骨干教师选拔与认定等资格。

本报讯(任奢)为加强窗口单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能力水平,根据人社部统一安排,陕西省人社厅近日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省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的通知》,正式启动2021年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 练兵比武活涵盖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综合服务规范等方面,重点考察对人社法规政策理解运用、解决问题、沟通协调以及业务经办操作能力。 比武活动分市内赛、全省赛、省际区域赛、全国赛逐级进行。通过采取线上比、现场比、集中比、工作中比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多样化技能比武,模拟办事的真实场景,比拼灵活运用人社法规政策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服务效能的能力,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切实把练兵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人社工作的原动力。

“作为一个食品企业质检员,我对自己的定位就是做好企业的把关人,原料进厂必须符合国家指标,出厂也必须达标,不能打丝毫的折扣,守好两头,当一个合格的食品安全守门员。”孙建利是西安众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质检员,他对质检有自己的认识,食品质检是企业最重要的关键环节,关系着企业存亡。 2020年底,孙建利被评为西安市劳动模范,这份荣誉既是对他工作的肯定,也是鼓励,在他的心里有着沉甸甸的份量。 高标准守好质检关 孙建利说,质检工作必须仔细再仔细,把专注发挥到极致!不能马虎,更不敢大意,一切都按照国家标准做。 原料入厂,孙建利会按照标准对每一批原料统一编号,在采样、登记、检测每一个环节中,他要保证百分百的合格。在对蜂蜜质检时,先要取样看色泽,然后尝味道、口感,将样品送到实验室后,检测常规项目,像酶值、糠醛、蔗糖,以及微生物含量,还有抗生素残留,最后一项就是检测是否掺假。 要干就干好,每个环节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做!这就是孙建利的工作标准。 带领团队共同进步 公司购进的抗生素检测设备—酶标仪,在使用过程中,需使用一种惰性气体。这种气体要求纯度较高,需要从外地拉运,而且成本较高。为了节约气体和成本,孙建利带领团队深入研究,他发现操作过程中一味单管吹干,需要大量气体,而且检测速度慢。在不断的摸索中,他使用单管分流,把一个管道分成八组,既节约了检测时间,又为公司节约了检测成本,仅此一项每年为公司节约近万元的检测费用。 去年初,孙建利带领团队完成公司治理体系文件的修订工程,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打下了坚实的质量监督基础。同时,《检验操作规程》《蜂蜜醋》《蜂蜜醋蛋液》《巢脾蜜》《王浆蜜》等这些资料材料都是孙建利带领团队先后参与编写制定的,虽然学历不高,但是在蜂业界他的检测能力是大家公认的一流水平。 为了让质检团队更具战斗力,他分享自己的经验,对青工悉心指导。为提高员工知识技能,他积极联系专业老师对质检部全员进行专业培训,鼓励支持年轻人多学习、多锻炼。 孙建利常说,一个人的进步不叫进步,只有团队共同进步,才能取得真正的进步。在他的努力下,质检部多名职工都成了企业里的骨干。 孙建利通过不断地学习,取得食品检验高级技师职称。 本报记者 臧慧 殷博华

3月30 日至 4月1日,“全民全运同心同行”西安市第九届职工乒乓球比赛暨陕西省职工乒乓球大赛选拔赛在西安市边家村工人文化宫开赛,比赛分为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四个竞赛项目,全市共27支区县、产业工会代表队,200余名职工乒乓球爱好者参加比赛。 本报记者 臧慧 通讯员 周飞阳 摄

“月入7000元不如考消防证,一个人养全家”“不用坐班,时间自由”……如今,在网页以及短视频APP中不时出现的考证广告,让不少年轻人动心。随着就业压力逐年增加,为提高竞争力,获取更好的就业机会,不少大学生和职场年轻人热衷考证,甚至什么证书“含金量”高就考什么,难免浪费大量精力。(3月31日《工人日报》) 日前,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结束。根据预测,今年参考人数有望再创新高,上下半年考试人数累计有望突破千万。专家指出,教师资格证考试难度不算高,且含金量较大,实用性比较强。很多非师范生也成为教资考试的参与者,认为考教师资格证是给自己的职业选择留条后路。 教师资格证考试“热度爆棚”只是一个缩影。近年来,“考证热”持续升温。有统计称大学生可考的证书种类多达100余种,网上流传着多个版本的“大一到大四最全考证规划”,从计算机等级证、普通话证,到导游证、证券从业资格证,各式各样,五花八门。通过学习提高能力值得鼓励,不过很多考证人只是为了增加就业砝码,哪个含金量高考哪个,甚至“眉毛胡子一把抓”,并未考虑到自身实际情况,对未来也没有清晰的规划。 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一些大学生抱着“证多不压身”的想法,实际上是一种认知误区。人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一门心思用于各种考证上,容易因此耽误学业。许多跨专业和知识领域的考证属于“零基础”,需要报价格不菲的培训班。而靠速成培训突击考证,往往不具备实际操作能力。到头来,很可能钱花了不少,考下来的证却用不上,甚至因缺乏兴趣中途放弃,徒劳无功。 此外,对于一些职场年轻人来说,一味将考证当作跳槽的跳板,难以受到用人单位的信任。如果职场人一味“这山望着那山高”,不能静下心来在工作中沉淀和历练,很容易在“考证—跳槽—再考证—再跳槽”中迷失自我。 目前,证书是不少企业招聘的门槛,但对于求职者来说,光有“敲门砖”不行,关键还要有“金刚钻”。真正起决定作用的,不是求职者的证书数量而是求职者所具备的能力。与其盲目跟风考证,不如加强自身专业知识学习,提升实践能力。“一专多能”常常被认为是衡量人才的标准,但“一专”不精,何谈“多能”?在个人能力培养方面,与其面面俱到,浅尝辄止,不如在某个方面深入探究,学有所长。 “迷惘”考证的现象,值得广大年轻人反思。盲目考证,带来的往往不是安全感,而是迷茫感。考的证越多,就越会出现选择困难。事实上,没有最好的职业,只有最适合自己的职业。与其留太多后路,不如找准一条前路。无论是在校大学生还是职场新人,都必须提前做好职业规划,沿着既定的方向坚定地走下去,与其多留后路,不如找准前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近日印发通知明确,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发放现金奖励。现金奖励不受所在单位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核定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不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人社部工资福利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份《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困扰一些单位发放科技奖励的情况做出具体规定,有利于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鼓励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合理收入,使科研人员收入与实际贡献相匹配。 通知还提出,单位接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取得的项目,其中属于科研人员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的,单位可到当地科技部门进行技术合同登记,认定登记纳入科技成果转化范围的,可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通知执行。 据新华社

本报讯(王涛)3月30日,由西安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主办,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承办的2021年西安市春季首场硕博及急需紧缺人才网络招聘活动在智联招聘平台启幕,活动将持续到4月9日,为高校毕业生提供3000余个岗位,其中博士及以上学历岗位达1300余个,等你来挑选。 本场网络招聘活动聚焦“6+5+6+1”现代产业体系,组织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陕西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二一二研究所等112家航空航天、智能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等“6+5+6+1”现代产业体系单位参会,提供各类岗位3000余个,其中博士以上学历岗位数1300余个。据悉,西安高新区人社局专门邀请辖区多家现代产业体系单位参会。 本场招聘会打破传统网络招聘模式,除开辟线上双选专区外同时开辟在线宣讲专区,邀请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市人才中心主任巩军在线致词,向广大求职者发出引才邀约,并邀请相关单位在线宣讲,为求职者了解招聘单位开辟通道,并通过在线面试直接与单位面对面沟通交流;开辟企业风采展示专区,全方位在线展示企业文化,助力求职者更深层次了解企业;开辟政策宣传专区,对吸引集聚硕博人才政策进行宣传推广,让更多的人才了解政策、用好政策,为西安引才留才提供政策支撑,从而吸引更多人才留在西安,在西安创新发展。 “我们企业希望在这次网络招聘活动中,招聘到更多更好的专业人才,为快速发展的企业增加新鲜血液,共谋新发展。”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杜文钊说:“欢迎各类人才来西安就业,这里有广阔的天地和宜居的环境。” 巩军介绍,为更好吸引和集聚人才,2020年8月,西安市委、市政府发布《西安市吸引集聚硕博研究生若干措施》,2020年11月26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西安市“西安硕博人才奖”“硕博人才求职创业生活补贴”和“企业引进人才奖”实施细则(试行)》,为西安引才留才提供政策保障,持续落实“人才新政23条”、“人才汇聚13条”、推出“西安乐业卡”服务体系、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计划,为各类人才提供人才认定、税收减免、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更优质高效服务,营造了“近者悦、远者来”的良好人才发展环境。西安真诚希望通过本次网络招聘会,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融入西安、热爱西安、扎根西安。 截至3月30日15时30分,本次招聘网页浏览量共计3865次,报名求职者共计398人,其中博士学历15人,硕士学历217人,本科及以下学历167人,累计投递771份简历。

编辑部: 我于2019年2月入职某商贸公司,岗位为销售经理,约定采取底薪加提成的工资结构。入职后,因销售业绩波动较大,每月工资忽高忽低,于是我主动向公司提出不参加社会保险,公司回复尊重我个人意见。 两个月前,我因病入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1.3万余元。由于没参加医疗保险,我的医疗费只能个人承担。出院后,我希望公司给报销部分医疗费,公司则以是我自愿不参加社保、责任在于我本人为由予以拒绝。 请问,公司有义务承担我的部分医疗费吗? 读者 陶有鑫 陶有鑫读者: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费,是法律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必须承担的义务。对于这一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既不能以支付保险津贴、办理商业保险等方式来变通代替,也不能以劳动者承诺自愿放弃社会保险为借口而主张免责。 本案中,虽然是你自愿放弃社会保险,但公司明知不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而仍然予以同意,违反了其自身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故公司无权主张免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1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由于公司未依法给你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导致你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而且按照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属于预缴费,不能通过事后补缴保险费而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因此,你要求公司支付部分医疗费的请求合法有据。 至于公司具体应承担多少医疗费,可参照视同你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方式,减去你个人应该自负的费用,剩余部分即为无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造成的损失,由公司予以报销或者赔偿。 (潘家永)

有读者在公众号后台留言:“我是一名车间女工,2019年6月与公司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去年8月查出怀孕,我便与公司商量能否调去办公室,公司未给出答复,也未调整岗位,我就一直坚持上班。春节后,公司订单量增多,车间要求白班夜班两班倒,由于家里人不同意我上夜班,我就在轮到夜班的时候选择请假。没想到,请了几次假后,公司就以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与我的劳动合同,可是我每次请假都正常走了报批程序,并没有违反制度。我听说法律对怀孕的女员工有特殊保护,那像我这样的情况,该怎么维权啊?” 就读者反映的问题,笔者采访了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葛伟超。 “众所周知,由于女性职工特殊的生理特征,国家法律规定对处于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三期’的女职工实行特殊的劳动保护和待遇。”葛伟超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这就意味着,用人单位在经济性裁员中不得辞退孕期女职工。另外,如果女职工在孕期的,即使出现以下3种情形,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其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但这并不代表着怀孕就能成为任性的万能理由。”葛伟超特意强调,虽然法律对于孕期女职工的权益给予了一些倾斜保护,但是保护是有边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换言之,如果孕期女职工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用人单位仍然可以单方解除孕期女职工的劳动关系,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上述情况中,依照读者描述,其行为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中规定的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单位的行为明显不合法。所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读者如果想继续在该公司上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如果读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公司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其支付赔偿金。 葛伟超指出,我国法律对“三期”女职工劳动权益的保障不仅体现在限制劳动合同解除方面。依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同时,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即用人单位基于保护孕期女职工的考量可以对其岗位进行合理调整,但是,用人单位不能假借调岗,逼迫孕期女职工离职,调岗必须是合理的,不得安排与原岗位无关的岗位,如将会计岗位调整为销售岗位等;不得借调岗之名增加工作负担逼迫孕期女职工离职;调岗不得具有侮辱性,如将部门经理调整为门卫、后勤等。对此种不具备合理性的单方岗位调整,孕期女职工可以拒绝接受。此外,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而且,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即用人单位不能将女职工产检的时间计入事假或病假,不得扣发工资,应按照其正常提供劳动发放工资。 “法律在给予孕期女职工充分保障的同时,还明确了其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葛伟超提醒用人单位,如果女员工怀孕了,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放射性物质的操作处置,高处、冷水、低温作业,高强度体力劳动作业,一定等级的高温、噪声作业,以及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等这些工作,用人单位一律不得安排其从事。 “体谅和理解是双向的。”葛伟超说,用人单位要依法保障“三期”女职工的劳动权益,而职场女性在依法享有“三期”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和单位内部的管理制度,及时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纠纷。 (陶玉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