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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这座城,记述多如繁星不胜枚举,再加上自己就生活在这座城里,以为关于它的故事,应已了如指掌,但读完吴文莉“西安城”系列长篇小说《叶落大地》《叶落长安(增订本)》《黄金城》,才深深地认识到,对这座城我知之甚少。 “《叶落大地》《叶落长安(增订本)》和《黄金城》这三本书所描写的时代相接,恰好是中国城市一百二十年左右的变迁;对我,这是二十多年来的一些思考。我经常感慨,我生存在中国历史上一个最独特的时期,也生长于一个中国历史上最辉煌的城。我一心想要用我的方式热爱我的西安城。”这是作家创作“西安城”系列作品的初衷。基于此,百十万字的三部长篇小说,呈现的是东大街上有桂花稠酒配葫芦鸡的西安饭庄,是离西安饭庄不远的白玫瑰理发店,是从白玫瑰理发店往东走就能遇到的卖面皮、饸饹和肉夹馍的风味小吃店,而再往东走,过一个章子铺,再过一个照相馆就到大差市了,马路对面有个甜食店,那里有鸡蛋醪糟、黄桂柿子饼、枣沫糊…… 作家以朴实明快的笔法描摹出大量的生活细节,画面感强,让人不由自主被带入故事当中。比如,《叶落大地》里,热热乎乎的羊肉泡馍,密密匝匝的手工布鞋,房子盖好了请戏,求雨、酬神等。比如,《叶落长安(增订本)》里,用旧报纸糊墙和屋顶,看电视剧《霍元甲》,烧筷子卷刘海而烧煳了一大把筷子,正宗的河南肉丁胡辣汤的制作工艺及标准等。比如,《黄金城》里,一个个旧零件攒起来的大二八自行车,八一电影制片厂的电影,邓丽君的歌,蝙蝠衫、牛仔裤与白旅游鞋,等等。 这些密集的生活细节,把西安城的生活写得真切、活脱。这些生活细节,也许琐碎,甚至有时容易被忽略,但它们的存在证明了我们的长辈,总有这样的一种超能力,那就是无论面对多大的困难,他们总有勇气去热爱生活、追求未来。 这几部作品注重人物的塑造。比如,《叶落长安(增订本)》的主人公郝玉兰,她会给邻居家认识不久的小孩长安做鞋子,在长安爷爷过世后将长安当成自己的孩子照顾,也会因为是继母而不得不委屈自己的亲生女儿。她不只是善,她还可以泼辣,在受到诬赖与无理排挤时跟人厮打;她更是明理有智慧,在特殊时期,她坚信“人好人坏不是谁说就算的,过些年再看才能看清楚”。再比如,《黄金城》里特别会吵架的刘兰草,她的吵架有理有据、逻辑清晰,总是能获得胜利,而这个技能是作家让她一步一步点亮的。再比如,《叶落大地》里逃荒到陕西的怀着身孕的寡妇刘冬莲,没办法躲过无数的眼要看她的里里外外,无数的嘴要说她的长长短短,却倔强地活着,且要活得精彩美好。作家将她内心的每一丝缠磨都刻画得淋漓尽致,读来觉得到极限了吧,这就是极限了吧,但冬莲一次次坚持了下来,就像一棵大树,哪怕一半被雷击火烧得干枯焦黑,另一半却能有点雨水和阳光就枝繁叶茂,在土壤里开花结果,让生命延续。 作家对书中人物饱含深情,在她看来,这些人物就是活生生的,是她熟悉的、深爱着的,她不忍心去强加给他们一个不属于他们的生活,他们的命运只属于他们。所以,作家在“西安城”系列作品中,她在这些有血有肉有个性的人物身上所赋予的个人命运与生活,不是作家主观意愿上的命运与生活。她想通过这些有血有肉有个性的人物,来充分表现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民族精神,也让读者认识西安城里生活的男女老少。 吴文莉有一个非常明确的观点:“一个家庭、一个小院子里的悲欢离合有时便是一个城的缩影,一个中国城市的荣辱兴衰往往便是整个中国的缩影。无疑,西安城是最宽厚包容又最能代表中国的城市之一。于是,我站在这西安城里,书写着西安平民的生老病死、喜怒哀乐,回视中国平民的百年生存史,瞭望着未来。”从这点出发的“西安城”系列作品,描绘了一个包容一切的西安城。这座城让外地人在这里扎根,也由此成为他们的新故土。 这样的西安城,不是一座想象中的城,不是一座历史中的城,更不是一座他乡的城,她就是你的城,就是我的城,就是生活的城。在这座城里,你认识每一条街道,你去过这些街上的那些店铺;在这座城里,你看电影,吃饭,吵架,恋爱;在这座城里,你有熟悉的人,有你喜爱的草木与建筑。 贾平凹在《西安这座城》中说:“整个西安城,充溢着中国历史的古意,表现的是一种东方的神秘,囫囵囵是一个旧的文物,又鲜活活是一个新的象征。”学者薛保勤觉得西安“一城文化半城神仙”。吴文莉将生活中的西安城完全敞开,让人生活在这座城里。

人生中,我们总是不可避免地模仿别人,但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就是自照。 16岁那年,爱因斯坦整日同一群贪玩的孩子在一起,经常几门功课不及格。一天,爱因斯坦拿着渔竿,准备和那群孩子一起去钓鱼,父亲拦住了他,心平气和地说:“你整日贪玩,功课不及格,我和你的母亲很为你的前途担忧。”“有什么可担忧的,杰克和罗伯特他们也没及格,不照样去钓鱼吗?”爱因斯坦辩解道。 “孩子,话可不能这样说。在我们故乡流传着这样一个寓言,希望你能认真地听一听。”父亲充满关爱地望着爱因斯坦,“有两只猫在屋顶上玩耍,一不小心,两只猫抱一起掉进了烟囱里。当两只猫从烟囱里爬出来时,一只猫脸上沾满了烟灰,而另一只猫脸上却干干净净。干净的猫看见满脸黑灰的猫,以为自己的脸也又脏又丑,便快步跑到小河边洗了脸。而满脸黑灰的猫看见干净的猫,以为自己的脸也是干净的,结果吓得其他的猫四处逃窜,还以为见到了妖怪。” 父亲继续说:“孩子,千万要记住,有时候谁也不能成为你的镜子,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镜子。拿别人做自己的镜子,有时天才也许会照成傻瓜。”爱因斯坦听后,羞愧地放下渔竿,回到了自己的小屋。从此,他时常用自己作为镜子来审视和映照自己,终于映照出了人生的璀璨光芒。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我们不能盲目拿别人的镜子照自己,尤其到了人生的转弯处,更要时常自照,时常审视自己。

巴新建 摄

“立春”是春天的开始,但还不是春天本身。如同上演一幕大剧,锣鼓已喧天,观众已如潮,但艳妆的花旦还在幕后静静等待。她要在吊足了观众的胃口之后,才款款登台。春天就是这样,它也要让你懂得春的弥足珍贵,才能更加珍惜。“立春”就是这幕大剧的前奏或序曲。用已逝的现代散文家苇岸的话,立春的意义更在于转折和奠基,在于它是一个新陈更番的标志。 “立春”后面紧跟着“雨水”。“雨水”也在浓墨重彩,粉妆玉砌地营造春的氛围,为春天的到来招兵买马,大造声势。总不能让春姑娘风尘仆仆、黄沙满面地光临吧。“雨水”眷顾天下众生,开始频频光顾。春雨如千娇百媚的绣娘,用金丝银线为春着色装扮;如笔底波澜的画工,妙笔一出,便挟持风雷。 “惊蛰”才是入戏的号令。远方不知蕴蓄了多久的雷声,如振奋的鼓点,一敲响便惊天动地、催人奋发。在这样的号令里,任谁也不能再沉睡酣眠。它是统辖凡界万千生命的青帝,让花草树木吐苞绽蕾,只待盛装游行的到来。人其实也是天地间的寻常草木,冬日里的凝滞沉郁也在呼唤声中抖擞精神,脱下臃肿厚重灰扑扑的冬装,红男绿女就是春日里一树好看的繁花吧。 所以,春天的驾临首先是诉之于听觉的。这一点蛰伏的虫儿比我们要敏感得多。“今夜偏知春气暖,虫声新透绿窗纱”,地下的苦寒,冬日的难耐,早已让它们急不可耐地从日渐朗润的东风中捕捉到些许新春的气息。开始推开洞穴,在春日的阳台上调试琴弦,拉开春之交响的序幕。

在故乡,每到元宵节都有放花灯的习俗。对于许多农村的孩子来说,新年中最大的愿望莫过于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花灯,谁的花灯大,谁的花灯漂亮,他就会成为小伙伴们羡慕的对象。 小 时候 ,家 里穷,每年元宵节是买不起花灯的。但小孩子的心总有那么一点点的虚荣。看到别的小孩子放花灯,我的心总会难过上几天。那一年元宵节,我的邻居何二不知从哪买了一只很大的花灯,花花绿绿的很是好看。一下子,何二便成了小伙 伴 们 羡 慕 的 对象。一个个都跟在他屁股后面追着他跑。看到何二有了花灯,我便跑回家问父亲要一只花灯。我说何二都有花灯了,我也要一只,哪怕比他的那个小点的也可以的。父亲犹豫了好久,无奈地说道:“一只花灯要好几元呢,够我们一家好几天的伙食费了,何二他爸是屠夫,搞得到钱,等以后我们家有了钱再给你买一只吧。”父亲的话还没说完,我委屈的泪水就禁不住流了下来。我哭为什么何二的成绩没我的好,他却有花灯放,为什么他家就搞得到钱。 看到我流泪,在一旁的爷爷也禁不住抹起了眼泪。爷爷走过来说,“宝儿乖,宝儿不哭,爷爷给你做一个又大又漂亮的花灯,保管比何二的好看。”爷爷是本地有名的手艺匠,手工活是出了名的。爷爷找来一只竹子,用刀把竹子轻轻划开,或削成片或做成条,再把削好的竹条、竹片用很细的铁丝扎成骨架。很快,花灯的骨 架就在爷爷灵巧的手 里成型了。然后爷爷找来一些彩纸,把它裱在灯笼的骨架上,再贴上一些剪纸,灯笼立刻生动起来。最后再放上一只蜡烛,这样,整个花灯就算制作完成了。爷爷制作的花灯中,最好看的当数公鸡灯笼,挺拔的身材,鲜红的鸡冠,五彩的尾羽,威风凛凛,栩栩如生。 那年,爷爷制作的花灯成了全村最好看的花灯。我也便成了小伙伴们争先羡慕的对象,就连隔壁的何二也不例外。那年的元宵节也是我至今最难忘怀的。 时光如流水般匆匆而过,一转眼好多年过去了,爷爷也离我们而去了,再也不能在元宵节为我做花灯了。每年元宵节,我都会在心里默默地想起爷爷来,想起那一年爷爷为我做的又大又漂亮的花灯。

女儿大学毕业后,想去北京找工作。我不同意,虽再三劝阻,也没能说服她,最终,也只能随她去闯了。女儿一走,我会不由自主地想到她在北京的生活,怕她不安全,担心她吃苦受累,最主要的想法就是房子。我也知道,要想在北京买一房子,谈何容易,心里始终迈不过去这个坎,感觉有房子,女儿就有家了,我才会放心。 一旦有了想法,我就会天天琢磨。一想到我在县城挣的钱去北京买房子,真是异想天开。我和朋友聊起这件事,都会劝我,那可不是咱这小县城的人想的事,打消这个念头吧。可孩子就在哪里,怎么能不想呢? 自从有了这个想法,我的生活还是悄然发生了改变。平常想给家里添置点东西,舍不得,想出去下馆子改善伙食,也舍不得。妻子说:“就凭你这样省,永远买不起房子。你的想法是好的,我也这样想,我们可以努力,但不能影响我们的生活。话说回来,即使我俩不吃不喝,也做不到,倒不如现在把生活安排好,身体健康,到时,说不定就没有那么难,女儿自己就解决了,你也有一把年纪了,这样的道理怎么都不懂呢?” 我细想妻子说得这一番话,的确是这样的。既然我做不到,何苦去想呢?倒不如过好当下的生活,一家人开开心心地多好。真按我的想法过下去,房子没买到,生活也没过好,说不定身体再出点毛病,那可真就得不偿失了。 我知道,我的烦恼完全是想法所引起的。其实,每个人在不同的人生阶段都有不同的想法,有的想法会让人开心,有的想法则会让人烦恼。有时,想法是好的,但不切实际,或者杞人忧天,将以后的事成为自己的想法,进而变成我们的烦恼,影响到我们的心情与生活。 千万别把一些自己所谓的好想法,提前预支,塞进生活。虽然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但也要符合现实。要知道,超越现实的想法不仅是不科学的,反而是多余的,是人生的杂质,生活的糟粕。我们要切记的是,别让一些想法成为我们的烦恼,左右我们的生活。

田豫是三国时期曹魏的一员良将。虽无吕布、赵云之勇,亦无关羽、张飞之名,但也退王门、杀周贺、败孙权、斩骨进、破轲比能、横扫乌桓,疆场奋勇,屡建功勋。尤其令人钦佩的是,田豫上马不怕死,下马不爱钱,赢得上至皇帝,下至百姓,乃至异族首领的由衷敬服,《三国志·魏书》用了这样的词汇来描述:“咸高豫节”。 自曹操始,即授田豫以颍阴、朗陵令,因为他每至一处,其地皆以乱始,而以治终,政通民稳,风俗得淳,百姓歌之颂之,曹操亦常予以夸奖,将其提拔为弋阳太守。文帝曹丕,明帝曹叡,一直到曹芳,对其信任日重,优叙有加,“增邑三百,并前五百户”“迁使持节护匈奴中郎将,加振威将军,领并州刺史”。并州不是强邻环伺,一直被敌手虎视眈眈吗?边疆能不能稳固,百姓能不能安居乐业,万千重担落在他肩上。田豫的责任越来越重,职务越来越高,赏赐也越来越多,可他初衷不改,本色不变,忠诚体国,鞠躬尽瘁,使得远近归心,万众安宁。 “政者,正也。”田豫可谓深得为政之精髓,他始终以正御军,以正治政,以正率下,以正正人,久而久之,上下敬之,内外化之,心悦而诚服之。其时,北方有多支游牧民族,武勇强悍,弓马娴熟,时常袭扰曹魏边境,但在与田豫一次又一次的生死较量中,皆以失败而告终,渐渐由畏而敬。其首领时常过境拜谒,礼物即是牛马。田豫是个堂堂正正的人,他如何对待这些客人和客人们带来的礼物?他以一颗精诚之心礼而待客,待他们走后,便将所有礼物逐一登记造册,全部充公。 久之,他们便有了一个想法:也许牛马作为礼物目标太大,田豫为了避嫌,才不得已充公,不如换个办法,改为直接送钱,悄悄藏在衣服里,“密怀金三十斤”。主客甫一相见,客人即要求田豫屏退众人,待只剩田豫一人时,才恭恭敬敬说:“我们看您太清贫了,当初怀着崇敬的心情送您一些牛马,这礼物实在微不足道,可是您一转眼就充公了,这可不是我们的本意呀。这次给您的黄金,谁都不知道,您就别上交了,全部留做家用吧。”这话不是笔者构想,而是《三国志》中记载的:“见公贫,故前后遗公牛马,公辄送官,今密以此上公,可以为家资。” 田豫不能拂其美意,悉数收下,并一再表示感谢。但等这些客人离去后,仍然是全部上交,一分一文也不归己。曹魏政权的第三位统治者曹芳得悉了这个消息,深为拥有这样一个德能兼备、政绩卓著又廉洁自好的官员而高兴,特“赐绢五百匹”。田豫得到这些赏赐后,拿出一半放在专门负责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事务的少府衙门,以充官用,另一半留待下次这些特殊的客人来,作为答谢的礼物送给他们。 曹芳谓田豫“忠清在公,忧国忘私,不营产业,身没之后,家无余财,朕甚嘉之。”刘备对田豫始而“甚奇之”,继而为失之交臂而“涕泣”,终则捶胸顿足曰:“恨不与君共成大事也”。田豫之德、之能、之正足为后世高标的人格魅力,由此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