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刊期: 2025年5月30日 星期五 往期刊期 | 日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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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任奢) 近日,陕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提升职业技能,兜牢失业保障底线。    《通知》明确延续实施2项稳岗惠民政策举措。一是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至2025年底,大型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二是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享受条件,并拓宽受益人群。对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同时,《通知》对扎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保生活待遇发放及大龄失业人员保障等有关工作还做了具体规定。    《通知》要求,要加强经办服务管理,推行稳岗返还“免申即享”,精准发放,并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企业;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协助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主动申请稳岗返还,并按规定及时拨付和使用资金,避免出现截滞留问题。要加强主动服务,通过短信、APP、小程序、公众号等向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推送申领渠道,审核完毕后及时反馈结果。要推动证岗相适,进一步提高技能提升补贴政策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底线思维,强化工作督导,大力宣传政策,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政策应享尽享、落地见效。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苗莹) 排除故障、抢救病患……5月21日至25日,2025年陕西省客运车辆驾驶员技能大赛在西安举办,来自全省8个城市公交企业的66名优秀驾驶员同台竞技,秀出“十八般武艺”。    本次大赛以“以赛促练弘扬劳模精神 提升技能展示工匠风采”为主题,从理论知识,实际操作两个环节,综合考核参赛选手的理论知识水平、车辆驾驶技巧、车辆驾驶技能、应急处置能力与运营服务水平。    赛场上,“老司机”们凭借对车辆的精准控制3分钟内在“S弯”正进倒出,展现出高超的驾驶技术;职业驾驶员们服务乘客,抢救病患,检查车辆,排除故障,展示出客运汽车驾驶员优质的服务水平与对车辆机械设备熟悉的扎实功底。    经过5天比拼,西安公交集团第八分公司参赛选手王新军等10名驾驶员取得优异成绩。王新军坦言:“场上是对手,场下是战友。通过与各地高手交流,能更清晰地发现自身短板,这正是大赛赋予职业驾驶员的成长价值。”    据悉,本次大赛由陕西省交通运输工会主办,陕西省交通城市公交行业企业工会联委会承办,西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协办。

    近日,某职业学院的一纸通报登上热搜——两名教师因迟到1分钟、早退2分钟被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扣除绩效并影响评优。(5月28日澎湃新闻)    出于阅读新闻的习惯,我顺便把新闻页面拉到底,看看网友的反应。不出所料,支持校方决定的占绝大多数。有的出于维护学生权益考虑,有的认为为人师表者应该以身作则,有的则从“无规矩不成方圆”的角度看待事件……每条评论都有道理,但都失之偏颇,没有从更深一层解剖麻雀。作为曾在教育一线工作多年的前教师,我有几句话要说。    毫无疑问,教师上课迟到确实不好,既破坏了校风校纪,也浪费学生时间,应该引起重视,校方给予适当警告或适度处罚都是应该的、可以接受的,但也不至于迟到1分钟就被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而受到一系列的处罚。扣5个教学工作量,只是损失一点钱还是小事,要是影响了年终评优或年底绩效,对受罚教师来说,那就不是“一般事故”了。‌行政处罚法坚持“过罚相当”原则,既不“轻过重罚”,也别“重过轻罚”。在我看来,教师上课迟到1分钟受到一连串处罚就有失当之嫌。    教育工作是一个特殊工种,它不是现代化工厂毫秒不差的流水线,缺乏人文关怀的教育是黯淡的、无趣的。除了课堂授课,教师还有大量的非授课时间(某省一重点中学的调研显示,教师日均非授课工作时间长达4.2小时)、非常规教学工作。比如,学生下课后拦住老师请教,一拖可能就是10分钟、半个小时,那又怎么说?教师能以自己已经下课而断然拒绝吗?校方用显微镜去审视上课的1分钟,罚起来毫不手软,有没有以同样的标准去补偿教师额外付出的时间和劳动?再说了,校方对一线教师如此严苛,对行政人员有没有坚持一视同仁?    教育管理的艺术在于把握成文制度的刚性与人文关怀的柔性的平衡,而非用冰冷的制度将温情脉脉的职业异化为打卡机器。倘若教师不再用情怀去对待这份职业、用热忱去呼应自己的学生,哪怕从不迟到不早退一分钟,那教育也将是一潭毫无波澜的死水。

    5月27日,走进位于西安市雁塔区的“春莉绣坊”,莲花云肩、“五毒”青蛙挂件、双面刺绣、俏皮可爱的布老虎、各式香包……一个个绣品活灵活现,让人仿佛置身于民间艺术殿堂。端午节临近,王春莉正带领绣娘争分夺秒赶制香包,以传统刺绣技艺为千年民俗注入鲜活生命力。只见细细的绣针带着五彩斑斓的丝线,在布料上穿梭,犹如一场无声的舞蹈表演。    作为端午节的传统“守护符”,香包承载了人们的美好祝愿。“我们今年准备了几十种香包,除了‘粽子’、福袋外,还增加了‘华山’‘樱桃’‘古澄字’等渭南和澄城县本地的元素。”王春莉说,她选用棉麻及仿真丝布料,用近20种天然中草药填充,并将传统刺绣技法融入香包制作,兼顾古法工艺与现代审美。    今年45岁的王春莉出生于澄城县,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澄城刺绣代表性传承人。王春莉的外婆、奶奶和妈妈都是村里的刺绣能人。受家庭影响,她从小就喜欢拿针线刺绣,5岁缝沙包,9岁自己裁剪裙子并绣花,逐渐掌握了这门技艺。    2010年,王春莉和丈夫到西安创业,开了一家绣品店。起初,店铺面积不足20平方米。经过不懈努力,2015年,王春莉成立了“春莉绣坊”,并成功创办陕西匠心艺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有限公司,打造了“匠心艺品”“匠心秦艺”等品牌。她和家乡的绣娘合作,绣娘们有的是农村妇女,想在农闲时刺绣补贴家用;有的是残障人士,希望靠自己的手艺努力生活。    澄城刺绣至今仍保留着较为传统的刺绣样式与特点,针工细腻齐整,花型简单大方,颜色清秀,装饰趣味浓厚且造型变化多端,所绣图案有鲜明的地域特点和民俗文化内涵。2006年,澄城刺绣被确定为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008年被确定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    “刺绣是一种传统工艺,想要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审美需求,离不开适当的创新。”王春莉说,她将关中东府的澄城刺绣、西府的西秦刺绣和西安的秦绣整合起来,让这些技艺融会贯通,更富生命力。    2019年,王春莉被评为澄城刺绣代表性传承人。“以前刺绣是个人爱好,成为代表性传承人后,我就有责任和义务将这门手艺发扬光大,让更多人喜欢澄城刺绣。”王春莉说。    2018年开始,王春莉走进大学课堂,给相关专业的学生教授刺绣技法;到中小学生身边,分享陕西刺绣的种类、特点以及刺绣的历史文化。她还邀请大雁塔街道多个社区的居民到绣坊进行刺绣体验;带着团队参与社区文化营造活动,给居民介绍刺绣。    目前,王春莉在澄城县、大荔县都设有刺绣加工基地。她与6所大学、16个合作社(公司)合作,直接带动脱贫户12户、残障人士11人,间接带动全省500多名农户致富增收。公司的刺绣装饰画、虎头帽、小萌虎、双头虎、眼罩等产品已全部实现产业化发展,年销售额50多万元。2024年,王春莉获得“省级乡村工匠名师”称号。    为推动陕绣守正出新、发扬光大,王春莉将目光锁定文创产品。在她看来,只有创新才能让非遗走得更远。为此,她在传统刺绣技艺的基础上,融合现代设计审美理念,将澄城刺绣应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用品,创作出手绣香包、杯垫、包挂、耳环等。    “澄城刺绣历史悠久,在民间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我希望更多年轻人参与进来,创作出更优质的刺绣作品,让这门技艺永葆活力。”王春莉说。                                  (吴莎莎)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试用期问题引发的争议一直备受关注。试用期作为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期限规定及能否延长等问题,关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2020年1月1日,王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 4 年(2020 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约定为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然而,该公司以王某在三个月试用期内未达成销售签单为由,将试用期延长至 2020年6月30日。王某认为公司延长试用期不合规,双方因此引发争议。【法官说法】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王适指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时,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第八十三条明确,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且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需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结合上述案例,王某与公司最初约定三个月试用期本属合法。但公司在试用期满后,以王某未达成销售目标为由延长试用期,这一行为实质上构成了二次约定试用期,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由于该违法约定已实际履行,用人单位不仅要向王某补足试用期与转正后工资的差额,还需支付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    实践中,还有一种特殊情况需引起注意。比如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未达到法律规定的六个月试用期上限,用人单位可否期满后再次约定试用期?这种行为同样不被法律允许,仍属于违法行为。    试用期的约定与延长须以法律为准绳。违法约定试用期不仅可能导致用工成本增加,还需承担法定赔偿责任。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需以案例为镜鉴,明晰权利边界与法律后果,共同维护劳动关系的合法性与稳定性。                  (焦芃滈)

【典型案例】    小王离职后与用人公司发生争议,主张公司支付加班费,仲裁委支持了小王部分加班费的请求,但双方均不服该裁决项,提起了诉讼。小王提交了经公司审批的加班申请单等证据,公司则提交了调休统计表。法院认为,小王已证明存在工作日延时加班和休息日加班事实,公司虽安排部分调休,但仍需依法支付未调休时间的加班费。最终判决公司支付延时加班150%工资及未调休休息日加班200%工资。【法官说法】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需就加班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若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相关证据而拒不提供,则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通常参照工资支付记录保存规定,支持近两年的加班费请求。    加班费计算标准明确:工作日延时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不可调休替代);休息日加班应优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已调休时间应抵扣);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不可调休替代)。用人单位安排休息日加班时,需明确选择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劳资双方须知】    用人单位应依法保障加班劳动者权益,规范审批流程,完整保存考勤与工资记录至少2年。劳动者需注意留存加班审批、考勤等证据,发现权益受损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左溪瑶)

    本报讯 (胡健博) 5月28日,从陕西省委社会工作部传来消息,5月24日至25日,2025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顺利举行。今年陕西报考总人数达5.1万人,再创历史新高。    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首次使用“卷卡合一”方式印制,首次在全省各市(区)设置考区,共设置11个考区、26个考点、1688个考场。其中,在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考点,针对1名视力残障考生开展暖心服务,提供读屏软件辅助作答等无障碍支持,并安排专人全程协助,保障考生公平参与。    社会工作人才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有力支撑,是新时代党的社会工作凝聚民心民意的桥梁纽带。截至目前,全省共有3.9万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服务覆盖禁毒、司法、儿童、医务、新就业群体等多个领域,在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共同体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

    本报讯 (宁黛艳)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全国计划招聘特岗教师20976名,其中陕西计划招聘1561名。    《通知》明确,2025年“特岗计划”仍面向中西部省份实施,重点向原“三区三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少数民族地区等地方倾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外语、科学、劳动、艺术、信息科技、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优秀退役运动员到中小学任教,可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相应放宽年龄限制。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7月底前完成公开招聘工作。边远艰苦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特岗教师招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划定成绩合格线,特别边远艰苦的地区可向本地生源倾斜。各地要切实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    陕西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所招聘的特岗教师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一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年龄不超过32周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