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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巩在齐州(一)
曾巩曾巩,字子固,北宋时期的文学家、史学家、政治家,雅号南丰先生。北宋熙宁四年(1071)六月,曾巩任齐州(今山东济南)知州,成为齐州的父母官。在齐州任上,曾巩干了两年余三个月,之后调任襄州知州。虽然在齐州任职时间不算长,曾巩却广行善政,深受百姓爱戴。他的故事在元代方志《齐乘》以及清代方志康熙《济南府志》、道光《济南府志》中皆有精彩记载。
曾巩是一个嫉恶如仇的人。其弟曾肇说他“为人惇大直方”,“不为矫伪姑息以阿世俗。弗在于义,虽势官大人不为之屈,非其好,虽举世从之,不辄与之比”。主掌齐州间,曾巩不畏强暴的性格得到充分彰显。齐州曲堤有户周姓人家,是当地名门望族,周家子弟周高依仗家势在乡中为非作歹,打骂戕害平民,成为当地一大祸害。对此,州县的各级官吏知情却不敢拿办,因为周家背后还有更大权贵的支持,那些势力足以令州县官吏丢官弃职。初到齐州的曾巩却不顾虑这些,了解情况后,他果断将周高拿下“取置于法”,而周氏家族自知理亏竟也未敢再生枝节。
北宋时期,齐州民风强悍,时有盗寇出没。历城和章丘就有个令百姓胆寒的“霸王社”,他们横行乡闾多年,盗窃财物、劫车夺囚、无恶不作。曾巩决心铲除“霸王社”,保护百姓生活。他先以雷霆之势抓捕流放了其中的31人,又组织村民结成保伍,联合巡查剩余盗寇,凡有盗贼出现就击鼓传递消息,相互声援形成合围。如此一来,盗寇每次行动都会有人被捕。其中有个叫葛友的,不堪追捕之苦,主动向官府自首。曾巩略施小计,通过葛友迅速瓦解了“霸王社”:他为葛友安排了几名“随从”,令其衣着光鲜地驾着满载布帛的马车在乡中巡游,其余盗匪见状也纷纷自首,“霸王社”不攻自破。在曾巩的整治下,齐州“豪宗大姓敛手莫敢动,寇攘屏迹,州部肃清,无枹鼓之警,民外户不闭,道不拾遗”。
曾巩在严盗贼的同时宽百姓,他平息诉讼、澄清风俗,体察百姓生活,为百姓分忧解难。当时,正值朝廷推行王安石变法,曾巩在齐州根据实际情况次第实施,并尽量减少对百姓的叨扰。河北发民浚河,调及他路,齐州需要出民夫两万。按照登记在册的人口来看,应当是三丁出一夫。然而曾巩凭借多年的为政经验,认为籍册中有隐瞒和遗漏,并不是齐州真实的户籍情况。经过清查,去除了那些虚浮的记录,曾巩最后确定齐州九丁出一夫。这一决定不仅为朝廷节省了大量开支,更为百姓减轻了徭役负担,深为百姓称道。
齐州境内有些水路,百姓往来皆靠渡筏载运,这种方式不仅行进缓慢,而且还要收取渡钱,遇有雨雪更是无法通行。曾巩免除了无名渡钱,在一些河上建造了桥梁,方便百姓来往。他还根据地形地势,迁移了原先传舍的位置,将驿路改为从长清到达博州,再通至魏州,如此就省去6个驿站,人们都觉得更加便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