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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规避限购政策5年内不得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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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未央)3月16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西安将加强购房资格核验、加强购房资金核验、规范商品房销售秩序、规范存量房交易秩序、规范涉房信息发布行为,同时加大检查监督力度等措施,促进西安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加强购房资格核验。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严格执行我市住房限购政策,不得诱导、协助购房人伪造资料骗取购房资格,不得鼓动购房人通过“代持”等方式规避限购政策。进行购房意向登记信息核验时,要严格初查购房资格审查资料。
企业、机构违反本规定的,要记入信用档案、暂停使用房屋网签系统;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将通报土地、金融、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限制参加土地购置、金融信贷或清理出市场。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的,要记入信用档案,并可予以从业限制;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购房人骗取或通过“代持”方式规避限购政策的,其本人及“代持人”将列入西安市购房失信人员名册,5年内不得购房;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