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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劳动争议巡回审判有点“火”

作者:全媒体记者 唐玉洁 浏览: 1741 放大 缩小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一声清脆的敲击,原本安静的西安市碑林区总工会多功能厅瞬间被庄严的法庭气氛所笼罩。

    4月28日下午2:30,一场别开生面的劳动争议案件巡回审判被“搬”进了工会阵地。旁听席上坐满了企业工会代表、一线职工和调解员,而审判席上,法官正襟危坐,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审理案件。工会调解员则坐在旁听席前排,随时准备在庭后介入调解和答疑。

    “第一被告对原告的身份以及出庭人员有异议吗?”“原告,你主张未休年假工资差额,对应的是哪段时间?”法庭调查环节,法官的问询简洁而有力,直指核心。这起典型劳动争议案件,围绕劳动关系违法解除、工资报酬计算、年休假工资、待岗期间工资差额等职工最关心的问题展开。

    整个庭审规范严谨、节奏紧凑。随着证据一件件出示、辩论一轮轮进行,旁听席上不少职工代表下意识地掏出小本子,飞快记录着关键点。“原来工作年限可以连续计算!”“调岗通知书必须书面送达才有效啊!”人群中,不时传来小声的感叹。

    庭审结束后,法官与工会干部联合开展了以案释法及现场咨询活动,围绕旁听人员提出的劳动合同签订、加班费计算、社保缴纳等热点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工会干部则及时向职工介绍了工会维权渠道和调解流程,引导职工依法理性维权。

    走出法庭,一位职工代表竖起大拇指。她说:“这样的学习真实有效,‘工会+法院’这个组合真硬气!”

    此次巡回庭审是碑林区总工会与区人民法院深化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一次重要实践。双方将巡回审判搬到工会服务阵地,让职工“零距离”接触庭审,同时以真实案例向辖区用人单位传递依法用工的明确信号。

    近年来,碑林区总工会持续加强与法院的协作,在联合调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方面密切配合,形成了“工会+法院”的工作品牌。本次巡回审判,是双方合作从“诉前调解”向“庭审公开、源头预防”的延伸,充分体现了工会参与劳动争议源头治理的积极作用。

 全媒体记者 唐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