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初三学生家长解先生最近陷入了深深的焦虑中。让他焦虑的事情有两个,一个是不久前各种微信公号里推送的一条信息“教育部将落实1∶1普职比,可能一半学生上不了普高”;另一个是儿子解辉的模拟考试成绩在全区的排名。解先生一家住在北京市海淀区,这是一个在北京乃至全国都有名的教育强区。“全区大概有不到两万名考生,我儿子的模拟成绩排名大概在1万6。” 在解先生看来,从这两条信息可总结出一个结论:自己的儿子解辉很有可能上不了普通高中。 与解先生有着同样焦虑情绪的家长并不少。 针对网上的传言,北京市教委紧急辟谣,抨击了网上“中考实行五五分流”“中考将比高考更难考”等谣言,认为这些传言只会令家长和学生们六神无主。 普职比到底是多少 所谓“普职比”,就是升入高中教育阶段的学生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比例,不过,“普职比大体相当”并非今年新政策。 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也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目标。 2020年9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了《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 年)》,其中也提到了“保持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规模大体相当、相互融通”的目标。 可实际情况如何?记者梳理了近几年和几个省市的“普职比”数据。 梳理《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和国家统计局官网的数据后发现,最近5年,我国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普职比基本维持在一个比较稳定的水平,在5.8∶4.2-5.9∶4.1之间,没有较大的波动而且离引发“普职比焦虑”的1∶1尚有些距离。 我们焦虑什么 从数据分析似乎可以看出,所谓的“普职比焦虑”似乎更多的是一种想象中的焦虑。稍加分析可以发现,这种焦虑的背后是由来已久的“重学历轻技能”观念在作祟。 “从人的天赋来看,真正适合做研究的人只占少数,从社会需求来看,专门从事学术研究的岗位也是相对少数。”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说。 由此看来,无论是从国家政策层面还是从社会需求再到人的个体差异,“普职比大体相当”是一种理性的存在,但是为什么却引来了家长大面积的焦虑? “这就好比赛车,大家都开足了马力跑向同一个终点,结果中途分出了一条赛道,组委会要求跑得慢的只能去那边。哪个选手愿意承认自己是那个跑得慢的?谁又能确定现在跑得慢的不会后来居上呢?”解先生说。 解先生的解释很形象地描述出了家长们的心态。 其实,很多家长的焦虑不仅仅是孩子上哪所学校的问题,而是孩子的人生方向选择问题。在不少家长看来,选择职业教育就意味着承认孩子的落后和失败,又有哪个家长会心甘情愿做这种选择? 然而,北京市委教 育工 委副 书记、北京市教委新闻发 言人 李奕 指出,从学段和学校之间的资源匹配来看,不同的教育资源会存在差异,家长应该根据孩子的发展特点和需求,来帮助孩子选择不同类型的成长路径,实现各得其所,而不是单纯用上普高还是上中职来进行比较。换言之,将来孩子不管进入到哪一个专业、哪一类型的学校,毕业后从事哪一个行业,都有机会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 职业教育大有可为 “技能:让生活更美好”,这是国家今年5月在山东举行的“职业教育活动周”上的主题。 在今年4月举行的全国职业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投入力度,弘扬工匠精神,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2017年,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了《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南》,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 10大重点领域的人才总规模及人才需求总缺口进行了预测。到2025年我国制造业10大重点领域人才总量将达6191.7万人,人才需求缺口将达2985.7万人,缺口率高达48%。 储朝晖认为,一边是拿着高学历找不到合适工作的“就业难”,一边是制造业人才存在着巨大缺口,两条“跑道”已经清晰可见。同时,解决矛盾的路径也自然呈现出来,那就是把职业教育这条“跑道”建好、建强,不断增加吸引力。“教育焦虑很自然能得到一定的缓解”。 储朝晖认为,职业教育在办学质量等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因此,要想实现职业教育成为学生和家长自觉自愿的选择,职业教育还当自强。 (樊未晨 张含琼)
6月8日,陕西省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陕西省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3520元、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7724元。 怎么看待这些数据呢?西安交通大学郝渊晓教授分析,从数据看,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47724元,结合月平均工资看有的家庭确实不够用。跟东部城市相比,从西安目前消费水平来看,收入总体偏低,可能影响到部分群体的生活和发展。当然,收入问题既有东、西部区域差距的因素,经济发展的原因,也有其他原因。从稳就业的角度,要提高这些群体的收入水平,是稳定劳动力资源的重点,也是保障劳动力有效供给的重要途径。 西安上班族陈先生目前月薪四千多,收入不够花全家人都很发愁。最近忙完工作咨询其他朋友才知道,几位做IT的同学有的年薪十多万有的二十多万,还有同学在浙江的互联网公司上班,年薪将近30万。 从这次统计可以看到,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工资比较高。 财经评论人士王建红表示,这两个行业前期投入比较大,相关人才的竞争力更高,就业也往往需要一定的门槛。如今的工作是双向选择,求职者需要提升竞争力,成为用人单位需要的人才。 万联证券投资顾问屈放表示,不同行业的投入、产出、利润情况差异很大,加上企业收入分配和岗位薪资待遇规范,造成了行业、职业、岗位的收入差异。一般来说,企业招聘的时候需要技能人才,或者综合能力比较强的精英人才,给这些人才的待遇往往比较高。普通上班族需要结合自身情况不断学习,提升竞争力,最终提高收入。 (黄涛)
据新华社电 医师法草案二审稿7日下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相比于今年1月提请审议的草案一审稿,二审稿中医师多点执业规则、职称晋升优先考虑条件、针对“伤医”“医闹”问题强化执业安全保障等主要修改引人关注。 2014 年11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医师“一次注册,区域有效”。此后,我国允许在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多执业范围注册。 为积极稳妥推进医师多点执业,进一步明确医师执业规则,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执业医师在两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应当以其中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注册、备案等手续。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对相关医师的监督管理,规范其执业行为,保证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强基层”始终是卫生健康工作重点。长期以来,不少地方反映基层医师招不来、留不住,这是“强基层”中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对此,医师法草案二审稿从细化职称晋升、加强培养培训等角度进行了更有针对性的修改。 例如,为积极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推动更多更高水平执业医师为基层服务。医师法草案二审稿在职称晋升方面增加规定: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晋升副高级技术职称后,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累计一年以上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正高级技术职称。 健康所系,性命相托。尽管我国病患众多,但数据显示,健康中国行动启动以来,医疗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这与医师队伍的辛勤付出密不可分。广大医师护佑了亿万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同样,他们的人身安全更要用心呵护。 为保障医务人员执业安全,医师法草案二审稿不仅在总则中明确医师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同时增加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阻碍医师依法执业,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禁止通过侮辱、诽谤、威胁、殴打等方式侵犯医师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尊医重卫,不仅仅要体现在疫情防控时,更应成为全社会的常态,社会各界都要携起手来,保障医生应有的安全感和职业尊严,推动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风尚。
西安市西一路小学秦腔社团小演员表演秦腔《三滴血》选段。6月10日,西安市西一路小学·西安易俗社“秦腔艺术传承基地”“非遗传承研学基地”在西一路小学揭牌。西安易俗社通过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开启校园传播秦腔艺术的新途径,让更多学生了解秦腔、学习秦腔,成为传播传承秦腔艺术的使者。本报记者 买黎安 李江波摄影报道
本报讯(李川)近日,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通知,正式启动第十七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 本届大赛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青年中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职业院校学生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和创新创效能力搭建平台、提供帮助。大赛为国家级一类大赛,系 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之一,以“跟党走实学实干·练技能成才报国”为主题,面向在校学生特别是各类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学生开展。大赛包括职业技能竞赛、创新创效竞赛两项赛事,职业技能竞赛设置车工、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云计算平台与运维)3个竞赛职业(工种);创新创效竞赛设中职组、高职组两个参赛组别,分别设置技术革新类、创意设计类、管理创新类3个竞赛方向。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更加适应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青年技能人才成长发展的新要求,在本届大赛筹办期间,主办方对本届及今后的赛事举办工作进行系统谋划和深化改革。一是提质扩面,在原有的职业技能竞赛基础上,增设创新创效竞赛,同时将逐步增加职业技能竞赛工种,以提高对于青年技能人才培养的广度和深度;二是优化模式,对“振兴杯”大赛的职工组和学生组竞赛实行隔年交叉举办,单数年举办学生组竞赛、双数年举办职工组竞赛;三是完善机制,从建立竞赛体系、厚植基层基础、健全章程制度等方面提升大赛的延伸性、覆盖面、机制化;四是加大激励,在落实职业资格晋升、优化奖项设置等基础上,探索对获奖选手增加落户积分、推荐就业优质岗位等激励方式,更加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以及群团组织的特色;五是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推动从比赛到服务的理念转变,进一步凸显大赛以奖激励人、以赛培育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躺平”一词最近火了,这好像并不是指“啃老”或躺在家里睡大觉,而是指放弃拼命工作、忙碌又盲目的生活,通过主动降低欲望,而让自己活得更自在的一种生活哲学。 面对竞争,“躺平”青年不对抗也不顺从,他们不甚关心未来,只活在当下。换句话说,选择“躺平”就是放弃各种焦虑,但并没有放弃生活。这样看来,“躺平”实质是一种自我保护,一种无可奈何,同时也是对“躺赢者”的一种蔑视。也许年轻人认为的成功,就是活着,不装不端地活着。 从某种角度来看,当一个社会开始出现“躺平”现象,就意味着价值观更多元,至少证明我们步入了小康社会。“躺平”意味着年轻人有选择的空间,也有拒绝的权利。 也不能简单认为“躺平”=“颓废”=“堕落”,要看如何定义“成功”。于很多人来说,成功更多是一种优越感——通过和别人的比较来获得的一种精神上的优越感。正是这种比较导致了焦虑,也是“内卷”的根本来源。因为通过“比较”获得的优越感终究是一种“外观”,不会长远。一旦失去这种外在的满足感,幸福值就会直线下降。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就不会跟别人较劲,也就不会跟自己较劲。所以,现在很多人包括一些年轻人选择了“内观”,通过向内看获得幸福感。为了工作而活着——“内卷”,为了生活而工作——“躺平”,这恰恰反映了年轻人的不甘心:“我想要的是靠努力去实现美好生活,而不是靠努力成为工具人。” 其实,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躺平”也需要资本,无论是物质还是精神上的资本。而真正能做到降低生活标准,减低欲望,不攀比,不强求,更需要非常强的定力。 所以啊,“躺”不“躺平”无所谓,最重要的是要有选择:想躺下,随时可以躺下;不想继续躺着,又随时可以站起来。前者需要的是心力,后者需要的是能力。 最怕的就是貌似“躺平”,其实躺得一点儿也不踏实。躺下来,刷个朋友圈看到别人优秀,心里不忿;站起来干活吧,嫌累又不爽。这种其实就是假佛系,真懒惰。 很多人工作了一辈子都没搞明白一个道理:如果能够通过工作来探索自己、表达自我,这样的工作就是有意义的。而这样的工作势必不是“躺”来的,而是 努 力创 造 出 来的。
6月5日,农民工张某将一面印有“依法为民解难事,法律援助暖人心”的锦旗送到西安市莲湖区法律援助中心。谈起这条艰辛维权之路,张某心感疲惫:“这一年,从取证到申请仲裁立案,这条维权路走下来真不容易,多亏了法援律师帮忙。” 33岁的张某是陕北人,2015年8 月经面试进入国内知名电梯公司西安分公司从事维保支持工作。2020 年7月 22 日,该公司由于资金问题,实施经济性裁员,领导层单方面口头通知正在工作中的张某违反公司制度,要强行终止劳动关系。沟通中企业负责人多次出言不逊,感到被羞辱的张某气愤之下拎包出走,双方不欢而散。 张某在该公司工作的6年间,起初人事关系及工资发放都是由总公司管理,自2017年8月后,工资社保缴纳事项均交由西安分公司执行。而张某入职起至2017年6月30日拖缴的22个月的社保,公司始终没有补缴。被迫离职后,张某多次联系公司要求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和补缴各项社保,但总公司以与张某没有任何劳动关系及劳务关系为由,不予理会;西安分公司则称张某为擅自脱岗,未办理工作交接,拒不支付。 万般无奈之下,2020年8月11日张某向莲湖区法律援助中心驻区人社局工作站寻求帮助。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按程序指派经验丰富的承办人员马李龙为其提供法援,帮其申请劳 动仲裁,收集相应 证据。期间多次与对方企业调解协商但始终无果,2021 年4 月29日经过区劳动仲裁庭依法开庭审理,该公司赔偿张某赔偿金38675元。 案件解析 马李龙律师分析说,此案件维权的最大的难点在于劳动关系的确定,这种时候要依据劳动关系三要素来判断:第一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第二看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第三明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其次,该公司提出张某违反制度,这需要企业方拿出证据,同时还要考量该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合理。马李龙指出,“本案中,公司无法举证张某具体违犯那一条制度,且张某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员工。企业在与张某解除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只是口头通知,并且出现谩骂、强迫等违法行为,应当给予申请人双倍经济补偿,并按规定补齐张某的社会保险。” 该公司拖缴张某社保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和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额,依据《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 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律师提示 近一年来,受到疫情影响,劳动争议案件出现上升趋势,其中在培训机构、酒店餐饮行业出现了较多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拖欠工资、社保拖缴等问题。 当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时,切莫慌乱,一定要向企业索要《解除劳动关系通 知书》,这将是维权的一项重要依据。遇到不愿出具任何东西,强制解除关系的企业,劳动者可以采取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录音,或者找其他员工作证解除事件的发生。尽快前往劳动仲裁申请立案。 此外,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需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看到合同中出现“按要求履行公司规章制度”“遵守员工手册”等相关条文时,一定要向单位提出查看该制度、索要《员工手册》,并逐条阅读,明确其中条文要求,需铭记企业任何规章制度都不能凌驾驭法律之上,与《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明显相悖的规定都是无效的。 本报记者 唐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