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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接续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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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关颖)近日,经陕西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印发《陕西省关于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接续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主要包括5条具体措施。以高质量就业促进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加强职业新工种培训,8月至10月兜底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2万人以上、困难人员就业5000人以上,实施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等事业单位补扩招3100余人。
以特色农业产业项目促进农民经营性收入增长,狠抓省9条农业产业链建设,加快乳制品等四大产业全产业链项目建设进度。加力促进脱贫人口增收,加强苏陕劳务协作对接。推广以工代赈促增收,抓实抓细群众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等以工代赈关键环节,推动下半年全省以工代赈项目带动就业力争达1.3万人以上。
有序增加国有企业一线职工工资收入,竞争类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及公共服务类企业有关岗位职工绩效工资比重原则上分别不低于 70%、6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