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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召开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视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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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宗和)6月1日下午,陕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召开会议安排部署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
会议强调,今年陕西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坚持“并轨”原则,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一是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6元,体现社会公平。二是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体现调整政策的激励性导向,引导参保人员在职长缴费、多缴费,退休后多拿养老金,多调养老金。首先是按缴费年限调整。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5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 1年每人每月增加 2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其次是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以退休人员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三是适当倾斜,对高龄退休人员,70 至74周岁的,增加 10元;75至 79周岁的,增加20元;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30元,体现了对高龄退休人员的照顾。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提高政治站位,把调待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调度资金,准确解读,确保6月底前将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