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母婴护理、婴幼儿居家照护等家政服务日益成为“刚需”,如何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技能与素质?如何满足消费者的新需求? 新修订的《家政服务 母婴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和《0~3岁婴幼儿居家照护服务规范》两项国家标准已于近日发布,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商务部日前举行标准宣贯会介绍有关情况。 商务部服贸司司长孔德军说,高质量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家政服务质量的有效保障,在推动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服务需求中发挥着重要的衡量、规范和引领作用。为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提升母婴护理、婴幼儿居家照护等家政服务质量,商务部指导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完成了上述两项家政领域重点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对机构培训、服务全流程记录、信息化管理监测提出要求;为需求对接、合同签订、入户服务等提供服务流程;明确从一星级到金牌级的母婴护理员的护理要求……《家政服务 母婴护理服务质量规范》主要对应规范“月嫂”服务,涵盖了服务机构、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提供流程、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等方面。 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标准起草人张博嵛介绍,随着二孩、三孩生育政策放开,以及服务模式、技术手段和服务理念不断更新,消费者对母婴护理服务专业性、安全性、个性化的需求加大。新标准新增和细化了机构培训、服务提供流程和服务质量要求等内容,对母婴护理员增加了专业技能要求,更好满足家政母婴护理需求,也为实施有效监管评价提供依据,为规范从业人员良性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环境创设、饮食喂养、生活照料、健康护理、早期教育……《0~3岁婴幼儿居家照护服务规范》主要对应规范“育儿嫂”服务,包括婴幼儿居家照护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评价与改进以及喂养和敏感期教育指南等内容。 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标准起草人毕玉琦介绍,标准在强调对0至3岁婴幼儿基本生活照料技能的同时,也强调对婴幼儿的情绪、心理、情感以及早期技能培养方面的指导建议;第一次从国家标准层面将早期教育进行比较系统的专业技术展示;首次结合婴幼儿不同敏感期的特点与表现,给予了早期教育参考指南。 标准的生命在于实施,两项国家标准落地推广,还需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共同努力。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服务业标准处处长屈昊说,希望各地商务及市场监管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深入开展家政服务标准的宣贯解读活动,准确理解标准内容,并将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规范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效。同时加强跟踪反馈,不断完善标准实施和持续改进的闭环。 孔德军说,下一步,商务部将进一步加强家政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快修订《家政服务机构等级划分及评定》等重要标准,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制订整理收纳、家庭健康管理等新兴家政业态标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有关机构、家政企业加强标准的宣贯应用,推动家政服务业规范发展,优化家政服务消费环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据新华社
一次偶然,一张法律宣传册让困境中的王女士看到了希望,终于有机会卸下了压在她心头一年多的石头。这一切还得从她生下宝宝说起。 2022年3月,王女士入职某公司担任出纳。入职后公司并未与她签订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是拖到当年7月才开始缴纳,其他保险更是延至9月才陆续缴纳。虽然公司的做法并不符合《劳动法》,但想到工作还算稳定,她也就一直未追究,直至次年4月,刚生下宝宝,公司却给她一纸《离职证明》。 “我1月份刚生下宝宝,4月10日公司就要与我解除劳动关系。”王女士还没有能好好感受到做母亲的幸福,就陷入了哺乳期失业的窘境。这次,她决定要用法律的武器捍卫权益。 2023年4月11日,王女士向碑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24年2月仲裁裁决作出,她的部分诉求得到支持,但由于公司不服裁定,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此时她面对经济上的现实困难,加之自身又缺乏专业法律知识,维权之路让她深感无力。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王女士偶然拿到了法律援助中心发来的宣传手册,里面详细讲解了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流程,抱着试一试的心态,2024年5月,王女士走进碑林区法援中心。 中心的工作人员在了解了王女士的情况后,立即指派陕西泽界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拓给予她专业的法律指导,让她重新燃起希望。同年6月,碑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庭上,崔拓律师据理力争,指出公司在王女士哺乳期间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对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及未足额支付工资等问题,崔律师也一一进行了有力的论证。 经过激烈的庭审辩论,法院最终作出了公正的判决,要求公司支付王女士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孕期工资,并要求公司继续履行与王女士的劳动合同。 在收到判决书的那一刻,王女士心中长久悬着的石头终于落地。此次维权之路虽然一波三折,但让她也深刻地感受到了法治社会下,对于女职工合法权益是不容侵犯的。 全媒体记者 唐玉洁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苗莹) 1月7日,西安市雁塔区等驾坡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工会驿站里人头攒动,雁塔区人社局、等驾坡街道总工会联合举办的“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2025新年首场就业援助专场招聘会”在这里举行。 招聘会现场,辖区重点企业西安天子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正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安鑫龙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人事部门负责人现场发放企业招聘简章,并热情接待每一位求职者,耐心解答疑问。求职者王女士还没来得及取下头盔就走进招聘现场。“我从这里路过,看到有招聘会,就顺便来看看。”王女士说,她了解了几家单位,并进行了洽谈,希望在新的一年找到心仪的工作,有个好的开始。 据悉,这次招聘会共有16家企业参与,提供岗位564个。接下来,街道总工会还将举办多场招聘活动,充分发挥工会职能作用,积极为有就业意愿的群体、有用工需求的企业搭建起“连心桥”,全力做好稳岗就业服务工作。
对80后姜鹏宇来说,短暂的赴日留学经历就像打开了人生的一道开关。通过这道开关,他体验了不一样的社会文化,拓展了视野。更重要的是,多年后,留学期间的感悟和思考像种子一样,被他不经意间撒在了工作和生活的很多角落。 多年前,因为工作关系,姜鹏宇接触过很多优秀的本土企业家。对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个人、企业与城市共生长的信念,是初出茅庐的姜鹏宇在那群优秀企业家身上发现的最闪亮的点。如今的姜鹏宇,经营着传媒、制造、有色金属贸易等多家公司,他把这些“闪亮的点”也当成了自己的追求。 他说:“我是西安人,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因为西安这座城市给予的资源和机会,我才成为了现在的自己。回报故乡也好,成就更好的自己也罢,我也想成为和城市共生长的人。”留学:体察不一样的世界 2011年,在西安上大三的姜鹏宇,拿到了去日本早稻田大学交换学习的机会,进入早稻田大学文化构想学部表象媒体论专业学习。 留学期间,老师经常会带着同学们研究国际新闻,十分关注新闻传播对社会和各个群体的影响。姜鹏宇也有机会去当地一些电视台和传媒工作室参观学习,近距离探究传媒内容生产。新的学校、新的学习方法,给了他很大的冲击,自己的国际化视野和职业精神从那时候起逐渐培养起来。 姜鹏宇谈起自己的感受:“留学经历让我的认知有了一个提升,意识到自己也是传播链条里的一个参与者,我传播出去的内容是有可能影响社会,改变一些人对一些事情的认知和理解的。这时,一种责任感和使命感自然而然就落在了肩上。” 留学期间,还有一个发现让姜鹏宇深受触动。“走在街头,街边一个不起眼的小店,很可能就是百年老店,经营传承了几代人。我被这种守艺精神深深打动。后来自己经营企业,更深刻感受到大国工匠是中华民族大厦的基石、栋梁,‘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成为了我和企业发展的一种追求。”机遇:和城市发展联动 2019年前后,自己创业经营一家传媒公司的姜鹏宇,开始接触线缆和有色金属生意。本以为大展拳脚的时候到了,没想到开局就一波三折。 “那时候觉得自己有在国外学习的经历,国内国外都有朋友,就组织了一个团队,想通过进出口贸易把我们的产品卖到国外去。”姜鹏宇说。正当他对自己的产品质量信心满满、准备大干一场时,难题来了——符合我们国家标准的产品标准号和很多国家的都不一样,没办法兼容。“那时候我投了不少钱,试图作出调整和改变,包括按照别国的要求改变产品型号等,但企业的发展总会面临不同的挑战。” 就在姜鹏宇以为自己被现实彻底打败时,没想到柳暗花明就在眼前。2023年5月,中国-中亚西安峰会召开,中国和中亚国家的交流合作进入到一个新阶段。“非常巧的是,我们的线缆产品标准和中亚几个国家是一样的,中亚的很多基建项目也是由国内的一些单位承建的,我们的产品就随着承建方一起走出去了。”姜鹏宇说,经过一年多的发展,现在公司的中亚业务比较稳定,产品走出国门迈出了很有意义的一步。 现在,姜鹏宇正在推动公司和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等高校对接,努力做一些产学研结合的项目。“发展新质生产力对我们制造类企业来说就是发展智能制造,用科技为产品赋能,不断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姜鹏宇说:“咱们西安有这么多高校,高校有科研成果,我们有新成果需求和实用性场地,大家需求非常匹配,完全可以实现联动。” 这些经历,让他对个人、企业与城市共生长有了新的认识。“正是依托西安的发展,才让我的企业有了新的机遇;正是和高校的联动建设,才让产品的功能和附加值提升有了新的可能。”姜鹏宇说,这让他看到了未来公司发展的大好前景,也更加明白自己身上的社会责任和使命。公益:“做这些我也是受益者” 接受采访前一天,姜鹏宇刚从宝鸡市岐山县回来。说起去做什么,他有点不好意思:“也没干啥,就是在当地一个小学认领资助了几个困难学生,每个月给孩子资助些钱,直到小学毕业。” 随着采访深入,笔者发现姜鹏宇参与的公益活动各种各样。因为在西北大学读MBA,他跟着学校去岐山县帮扶困难学生;因为是民建会员,他跟着民建新城区工委到蓝田县后沟窑村,给困难村民送米面油。去年过年探亲时,跟着家人的戏剧团一起出去“凑热闹”,看到戏台下农村老人眼中的光,他又放出豪言壮语:“你们只管演,演多少场我赞助多少场!” 熟悉姜鹏宇的人都知道,每年他都要进一趟藏区,跟着“同心·共铸中国心”大型公益项目一起,为藏区同胞做健康志愿活动。“这个公益活动是中央统战部指导的,内容包括义诊、医疗培训、精准扶贫、先心病和当地多发病筛查救助等。我连续十年参加这个活动,跟着大家跑遍了全国涉藏州县,去的都是最偏最远的村子。”姜鹏宇说,开始他负责做全程记录拍摄,后来去的次数多了,了解到当地缺什么,再去的时候会带上一些文具给孩子们。 姜鹏宇说,他考察了商洛几个学校,过一阵准备再去资助几个高中学生。他说:“做的都不是啥大事,平时我都不好意思往外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做这些我也是受益者,因为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加充实和有意义了。这个城市、这个社会成就了我,我也要为城市、为社会作点贡献!” (刘雪妮)
“职业培训让我掌握了很多专业知识和技能,收获了稳定的工作。”44岁的宝妈焦改萍说,此前,因为她年龄较大、缺乏技能,一直未能实现稳定就业。 在当地政府部门和就业服务机构的牵线搭桥下,焦改萍于半年前在西咸新区一家职业培训学校参加了育儿课程培训,并考取育婴师职业师资证书。如今,她在家附近的一家家政公司工作,已升任管理岗。 “针对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以及离校未就业大学生等群体,我们全力推进‘家门口’就业服务模式,通过政策送上门、培训进社区等举措,以及就业早市等形式,帮助求职者好就业、就好业。”2024年12月26日,西咸新区就业服务驿站负责人陈志新说。 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是守牢兜住民生底线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陕西人社部门加强对大龄、残疾等困难就业群体的帮扶工作,推动健全及时认定、优先服务、精准帮扶、动态管理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提升就业援助的精准性、可及性,助力困难人员就业。 没有一技之长,白河县宋家镇太平村村民易淑涛对前途充满担忧。 此前,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易淑涛参加了当地人社部门组织的免费足部修护师技能培训。结业后,易淑涛入职陕西郑远元专业修脚保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由于表现优异,他已升任店长。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近年来,陕西多措并举,从增加就业岗位、优化就业服务、强化技能培训等方面发力,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地就近就业。 此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意见,明确在全省范围加快实施就业服务提质工程,提出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按照政策,陕西将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着力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处长王晓龙介绍,陕西将对脱贫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进行重点帮扶,实施“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帮扶举措,优先推荐岗位,优先落实政策,优先组织培训见习,对通过市场化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运用公益性岗位予以兜底安置,切实保障好民生底线。 西安市莲湖区残疾人创业孵化服务中心成立了一家“无声咖啡馆”。这是该服务中心通过多元化开发残疾人就业服务项目,助力残疾人就业的新举措。 走进这家咖啡馆,没有惯常的招呼声,也没有点单叫单的声音,但每一位咖啡师都面带微笑欢迎进店的客人。 圆圆是一名听障人士,在求职路上屡屡碰壁。“无声咖啡馆”建成后,她通过应聘成功入职。如今,她不仅拥有了一份工作,制作的咖啡也广受顾客好评。 “为推动残疾人就业,我们服务中心通过组织岗位培训,协助岗位匹配,全流程助力残障伙伴就业。同时,发挥非政府组织优势,推出公益众筹项目,筹措资金支持残疾人成长、培训与创业。”莲湖区残疾人创业孵化服务中心运营总监赵若彤说。 为就业困难群体打开“求职大门”,是陕西稳就业工作的重点。“我们将持续把困难人员就业兜底帮扶摆在就业工作的突出位置,通过送政策拓渠道、送服务促匹配、送培训提能力、送帮扶守底线等举措,用心用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晓东说。 (周明)
近日,北京某超市门店的一名理货员反映,其所在超市以近10年间丢失大量装货用的木制托盘为由,要求全体员工分摊损失。据了解,丢失托盘总价值上千万元,每个员工至少需要承担500多元费用,引发员工不满。(1月7日《法治日报》) 超市丢东西,让员工分摊损失,如此操作混淆了企业与员工的责任边界,违背了经营管理伦理,加重了员工负担,侵犯了员工权益。 企业有企业的权利义务,劳动者有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二者既有一定联系,也有明显的区别。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劳动者则需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接受合理的工作安排,并付出劳动,相应地,劳动者有获取劳动报酬以及相关保险待遇、福利待遇的权利。 诚然,大河有水小河满,大河没水小河干。如果企业经营红红火火,盈利较多,劳动者的工资福利会水涨船高,如果企业经营不景气,甚至出现亏损,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就可能受限,也可能会降低。企业与劳动者的关系是一种符合经营管理规律的关系,一种公平合理的能够被劳动者理解和接受的关系,同时也是一种有边界的关系,不能无限扩大,不能只讲责任不讲权利,不能把企业的“损”都直接“分摊”到劳动者身上。 企业因为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应该由企业、股东承担,劳动者因正常的履职行为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也应由企业承担,劳动者只有在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企业造成损失时才承担赔偿责任。即便劳动者因过错承担部分损失赔偿责任,也不是所有劳动者均摊损失,而是谁有错谁赔偿。这样才符合“过责相当”原则,才公平合理。 有的企业通过规章制度向劳动者转嫁不合理的经营管理成本或损失,看似有了依据,实则于法不通,站不住脚。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规章制度应在内容和程序上都合法。 企业让劳动者分摊经营管理成本或损失,侵犯劳动者的权益,在内容上违法。如果企业在制定或者决定要求劳动者分摊经营管理成本或损失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未履行民主制定程序,未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也未按要求公示或告知劳动者,相关规章制度或决定在程序上也不符合法律要求。这样的规章制度或决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在诉讼、仲裁等环节不会得到支持,如果规章制度或决定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企业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劳动规章制度,劳动行政部门还可通过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等措施进行纠正。 近10年间丢失价值上千万的托盘,到底是超市管理不善的原因,还是一些员工的盗窃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对此,超市应在报警后根据调查结果合理划分责任。如排除员工的过错,超市就应自担损失。不问青红皂白地把丢失托盘的损失平摊到员工身上,涉事超市算错了“责任账”。 对于企业乱摊成本或损失的做法,劳动者应该联合起来,通过向企业抗议、求助工会、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起诉、提起劳动仲裁等路径积极维权。劳动监察部门、工会、法院、仲裁机构等应依法依事实支持劳动者的维权诉求,为劳动者撑腰,并教育引导企业增强自律意识,守住权利义务边界,规范经营管理核算行为,杜绝向劳动者乱“摊派”。